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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法律之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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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06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社会视点

  妇女的法律之家
  本报记者吴兢
  1998年6月29日,来华访问的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夫人希拉里来到了北京大学法律系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当赵慧敏,这位43岁的离婚女工,激动地向希拉里讲述自己这一年来在中心的帮助下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的经历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在我想不通的时候,在我对生活失去信心的时候,是中心律师帮助我从绝望中重新站起来面对人生……
  赵慧敏,只是众多受过中心帮助的妇女中的一名。像她这样把中心当恩人、当亲人、当姐妹、当师长的妇女还有很多很多。截至1998年7月,中心共接待各类咨询约5000人次,中心给予法律援助的142件。对于才“三岁”的中心来说,这样的成绩已是不斐。
  维权:一项神圣的事业
  1995年12月,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吹响的妇女保护、妇女发展的嘹亮号角中,中心在北大法律系悄然诞生,成为第一家全国性的民间的妇女法律援助机构。
  凭着维护妇女权益的一腔热血,凭着兢兢业业的工作,中心很快便名声在外,成为国内外新闻机构关注的热点。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许多妇女从各地慕名来信来电来访,近的如天津、河北、河南,远的到云南、新疆、广西。上至80多岁的老妇,下到10余岁的少女,都得到了中心不遗余力的帮助。
  1998年11月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记者来到中心,立刻感到了温暖的气氛。中心不大的地方,墙上挂满了锦旗。“法律援助典范”、“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句句滚烫的话语,正是妇女们对中心一颗颗敬爱的心。
  在这项帮助妇女的神圣事业的大旗下,聚集了一批热血之士,无论专职兼职,无论是男是女。中心顾问杨大文教授说:“作为对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性的民间组织,中心成员愿在保护妇女权益的崇高事业上一显身手。”
  1998年10月,中心律师接到了来自秦素平等36位下岗职工的投诉。厂方提前解除了她们的合同,却未按规定发放她们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在36位下岗的职工中,有29位是柔弱女子。中心决心为她们讨回公道。在中心律师的努力下,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前不久做出裁决,要求厂方将这些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补齐。
  29位下岗女职工的权益得到了保护!
  护法:颇具挑战性
  中心的律师们称自己是“精神胜利者”!因为这项助人为乐的事业,使她们面对了“三大”挑战。
  挑战之一,来自这些来中心求助的女性当事人。这些妇女素质较低、法律意识也较差。而她们不幸的经历又造成了性格的扭曲:怨气大、火气旺、疑心重。中心律师对她们的帮助却得不到她们的理解和配合,有时她们反而又哭又闹,又吵又骂。
  挑战之二,来自复杂的案件。办案中,中心曾得到了许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但也受过冷漠和推脱。中心的律师都感叹:办理一个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其难度远远超过了其他案件。
  挑战之三,来自中心工作人员自身。如今,律师行业走俏,成为人们眼中的“金饭碗”。而中心律师的收入只能算“贫下中农”了。
  中心执行主任郭建梅,这位曾经当过记者,却毅然放弃优越的公职而投身妇女法律援助事业的女性,坚强而能干。在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她仍有信心:“当一名远道而来的当事人眼含泪水,用颤抖的手向中心献上锦旗时;当一些贫困的妇女手捧几个水果、几粒花生向中心道谢时;当中心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被有关部门重视和采纳时,当中心被社会称赞时……我们把这项神圣事业坚持下去的信念,更加坚定。”
  就是在这诸多挑战之下,中心坚强地前进着,免费代理了80多名河北女工诉北京某企业拖欠两年劳动报酬的集体诉讼;北京某公司和某大医院几位女高工被迫提前退休案;承德一中学校长奸污女学生怀孕分娩致死案;河北容城县乡干部伤害、污辱、拘禁女村民案……被中心援助的女性,有大学教授、主任医师、企业家,也有下岗女工、家庭妇女和打工妹。
  援助:远远超出了法律
  52岁的柏荷女士终于鼓足勇气来到了中心。
  柏荷,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家庭妇女,以丈夫为重、以孩子为重。但26年的婚姻,对她却好像一场噩梦。从结婚开始,她便一再忍受丈夫的殴打、丈夫的外遇。现已年过五十的她,依然活在丈夫的拳脚之下……有人劝柏荷去告她丈夫,和他离婚,可她却怕被人笑话,孩子可怜。
  在中心律师的开导下,柏荷终于明白了: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做人的尊严不再受辱。她感谢中心给了她勇气来结束自己这26年不幸的婚姻。
  婚姻家庭问题,是妇女最常遇到的难题。像柏荷这样为婚姻家庭所困扰的女性,不在少数。在中心接到的妇女投诉中,涉及婚姻家庭的占50%以上,暴力侵害案约10%。
  中心年轻而又老练的专职律师刘东华,在一次次地面对柔弱女子的不幸时,感触颇深:“我们不但要通过法律帮助这些妇女,更要让她们懂得,女性只有自强、自立、自尊、自信,才能真正获得平等与幸福。”
  在3年的实际工作中,中心为妇女们所提供的帮助,又岂止是法律!她们是解开心结的医生,为妇女们做心理辅导;她们又是树立信心的师长,教妇女们认清现实,自尊自爱。她们鼓励妇女们面对现实,不再懦弱,做生活的强者。
  妇女,是一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心,便是她们温暖的家,给她们帮助和关怀,给她们勇气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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