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阅读
  • 0回复

愿多点“下评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23
第11版(党的建设)
专栏:议论风生

愿多点“下评上”
付兆俭吕曙光
最近,读到几则有关“下评上”的报道,颇感几分新鲜和欣喜。
这些年来,评选活动可谓名目繁多。一些基层单位的会议室、接待室里琳琅满目的奖状、锦旗、牌匾、荣誉证书。然而,这些几乎都是“上评下”的产物。诚然,作为上级机关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一些必要的“上评下”是不可缺少的,有些“上评下”也是走了群众路线的。问题是如果仅有“上评下”而没有“下评上”,也就是说没有充分的群众对干部的评议和监督,不仅难以收到评比的应有效果,还会带来许多负面效应,导致个别单位和干部为夺得某项称号和桂冠,不顾人民群众的意愿,绞尽脑汁搞短期行为,制造“盆景工程”;为了应付检查评比,不惜欺上瞒下,玩弄数字游戏。这样做,既损害了党的事业,疏远了干群关系,也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一些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开展“下评上”,是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干部基本标准的生动反映。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的功过是非自然应该由人民来评判,也只有群众的评判才是最权威、最公正合理的评判。同时,实行“下评上”,把公仆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还有利于增进干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干事创业的敬业精神,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廉政建设。
这些年来,一些基层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之所以多重视“上评下”而不重视“下评上”,主要是两者的含金量不同。因此,要使他们真正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把群众的褒奖当做最高的奖赏,应该增加“下评上”的含金量,即加重群众意见在决定干部提拔使用中的分量,对群众公认的干部大胆使用,对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坚决不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