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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利剑打击骗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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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24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特别报道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骗汇,对这一新型犯罪的防范,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新的难题。从全国人大立法到公安部门执法,经过逐步摸索,我们找到了解决的有效办法——
执法利剑打击骗汇
本报记者吴兢
如果你关心中国的经济,那么近半年来对“骗汇”这个名词一定不会陌生。1998年1月到7月,我国对外贸易顺差为267亿美元,直接利用外资240亿美元,而同期国家外汇储备仅增加了7亿美元!
大量的外汇资金到底流到哪里去了?骗汇和逃汇,便是罪魁祸首。而骗汇犯罪之所以频频得手,与最初我们对骗汇犯罪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很大关系。
于是,从1998年盛夏开始,从立法到执法,我们对骗汇犯罪展开了全线打击。如今,随着打击骗汇活动的层层深入,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明显好转,国家外汇储备增幅逐步扩大,人民币继续保持稳定。
纵观这场与骗汇犯罪的激战,我们可以看到:从行政立法处罚,到刑事司法解释,再到全国人大惩治骗汇犯罪的决定,我国应用立法来遏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手段,已日臻成熟。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对于骗汇这新型的高智能犯罪,公安执法人员“学中干,干中学”,已逐步成为打击骗汇犯罪的中流砥柱。
填补空白立法惩治骗汇
1997年底,金融风暴席卷亚洲,在风暴的强烈冲击下,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却始终保持了稳定,人民币没有贬值。究其原因,正是因为我国有雄厚的外汇储备作为后盾,而骗汇,却是我国外汇储备生命线上的一条条蛀虫,造成国家外汇大量流失;同时,它还是其他犯罪的“外汇资金供应线”,走私、骗税、洗钱等犯罪借此生存。
骗汇,对我国经济危害极大。那么,到底什么是骗汇呢?
据介绍,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和银行结售汇制度。经批准允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进口商品和服务,只要凭有效凭证,就可到银行购买外汇对外支付。在货到付款的贸易方式中,这些有效凭证中最重要的就是海关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它是进口的证明。如果没有进口这一事实,而是只利用假报关单等凭证向银行购汇,就构成了骗汇。
由于只有有进出口权的外贸企业才能购汇,所以骗汇分子往往利用外贸企业“借鸡生蛋”,或委托外贸企业经营,或假冒别的外贸企业,或虚假注册为外贸企业,诸如此类。
公安部负责打击骗汇犯罪的官员介绍说,在1998年打击骗汇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之前,仅货到付款项下的假报关单就占了50%以上,其骗汇金额超过100亿美元,这些不法分子千方百计骗购外汇,非法截留、转移和买卖外汇,活动非常猖獗。
然而,最初面对“骗汇”这一新出现的犯罪形式,执法者却陷入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的刑法中,在当时逐步放宽外汇管制的形势下,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违法行为,只规定了“逃汇罪”;而对骗购外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不法行为,却没有直接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发现骗汇等涉汇犯罪对我国的经济造成严重威胁之后,为了惩治违反外汇管理的非法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8月28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当前打击违反外汇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个审时度势制定的司法解释,对当时打击惩治骗汇等非法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次,它举起“刑罚”之剑,对骗汇等涉汇违法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
但是,细细推敲这个司法解释,却发现它只能从现有刑罚规定出发,对骗购外汇的各个环节的不法行为以非法经营、伪造公文等刑事罪名定罪处罚。这样的处罚,不但不能对骗汇行为给予准确的法律认定,也难以对骗汇者给予足够的处罚和警戒。
现实情况已是十万火急!急需出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1998年严冬的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对刑法作了补充修改,加重了对骗汇犯罪的刑法制裁: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除此之外,还可并处骗购外汇数额5%以上30%以下罚金。
一把更锋利的法律宝剑,已经出鞘!
全力以赴捍卫金融堤坝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骗汇案件的侦破查处,实为不易。因为骗汇犯罪手段繁杂、相当高明。
如今的骗汇犯罪中,假报关单可谓形形色色:从全假、到半真半假、到又真又假,骗汇犯罪分子的手段令人目不暇接。在海南省三亚市,一起“又真又假”的真报关单、假货物骗汇案,让人对犯罪分子的手段有了新的认识。在这起案件中,报关单上写明进口1.59亿的原料,每公斤价格11万美元,而这高档“原料”,其实却只是由平日炒菜做饭用的味精来充数。在实际生活中,味精的价格,不过是每公斤20余元。
1998年的8月盛夏,在精心研究和布置之后,全国公安机关向骗汇犯罪全面开战,全力以赴捍卫我国的金融堤坝,成为打击骗汇犯罪的主力军。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打击骗汇犯罪的高峰处长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对骗汇犯罪立案232起,涉及假报关单6918张,涉案金额40多亿美元、港币近40亿元;涉及外贸代理企业420家,人民币来源企业1522家;已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15人,摧毁了一批在全国各地四处作案、专门从事骗汇犯罪的团伙;冻结涉案资金5亿余元人民币。
虽然只是一组简单的数据,但数据背后,公安干警南征北战,付出了诸多心血。各地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成立了近100个专案组。在此期间,全体参战民警都自动放弃了节假日,整日奔波在打击骗汇犯罪的前线。
骗汇犯罪属于高智能的新型犯罪。它涉及部门多,资金账户往来十分复杂,专业性很强,犯罪嫌疑人逃避警方打击的手段也十分隐蔽,对警方的侦破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在迅速掌握骗汇犯罪基本特点的基础上,参战公安民警“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并与银行、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进行了大量繁琐的查账、追查工作,取得了大量证据,为准确打击骗汇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场与骗汇犯罪分子的激战中,警方捷报频传:
在北京,警方侦破了“人福中心”涉嫌用284张伪造的报关单骗取1.3亿美元外汇的大案;
在福建,警方侦破了厦门兴大保税品有限公司涉嫌利用218张假报关单骗汇7400万美元案件;
在海南,警方侦破了三亚恒昌贸易公司涉嫌利用11张假报关单骗汇7638万美元案件;
…………
手执法律的宝剑,严打骗汇犯罪,我们正全力护卫万里金融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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