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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收购毛猪的“先进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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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26
第2版()
专栏:

湖北省收购毛猪的“先进经验”
波涛
去年秋后,中国食品公司湖北省公司召开了第一届全省储运课(股)长会议。会议的中心是“贯彻总公司八月全国储运课长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当前实际情况,搞好‘三大支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更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使储运工作能够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见“中国食品公司湖北省公司第一届全省储运课(股)长会议总结”)“在这次会议中着重检查了工作,交流了经验,制订了必要的可行制度”。(同前)
在这次会议上,的确曾经“交流了经验”。其中有王世贤改进蛋品装车的经验;火车装猪法的先进经验等。但是也交流了些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
“经验”,并把它制成了“必要的可行制度”了。其中有一件是收购毛猪实行“考槽制”。就是把农民赶来出售的猪,饿上几个钟头,以免肚子里有食物,占了重量。“原则上以四小时至六小时为标准。各地根据猪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缩短和延长。在考槽时间内,应经常赶猪走动,使猪泄出屎尿,减轻体重。(同前)”另一点是收购毛猪实行“体格检查法”。就是打猪一棍子,看猪的反射性能怎么样。这点虽然没有写在文件上,但并没有受到批判。会议还指出:各地“不得将大小猪混合装运。凡在一百二十斤以上的肥猪,膘厚二公分以上,交丹水池牲猪接交处;一百二十斤以下,一百斤以上的猪,交桥口牲猪接交组”。
因为收购毛猪这件事并非只由食品公司去做,还有其他国营商店和供销合作社收购或代购,上述的“先进经验”只在食品公司系统内是不能完全“贯彻”的。所以这个“总结”就送交湖北省商业厅去批转。商业厅就批上“省食品公司储运课(股)长会议总结,经本厅审查,同意印发,希予研究执行”字样。作为正式公文下达了。
这个公文下达后,各地都把长达七千四百字的总结,缩成几百字的收购毛猪的“考槽制”和“体格检查法”,切实认真地加以推广了;并且很多地方还有所“发挥”。这里先以黄冈专区为例吧!中国食品公司黄冈分公司的通知中说:“一百二十斤以下的牲猪,一律停止收购。”虽然“总结”中并没有这个规定。黄冈分公司宋埠商店在通知中更强调指出:“收购时,坚决不收饱槽猪。而且在过秤之前要用棍子在猪的颈部一戳,看其反射性强弱。”反射性弱的猪“就不收购”。这一规定执行的结果,那些远路赶来的猪,再饿上四个钟头,精神已经疲劳,一棍之下,很多也就“不合规格”了。
荆州专区也没有例外。去年九月二十日沔阳商店转发食品公司荆州分公司的通知中指出:“一百二十斤以下的小猪立即停止收购。毛猪必须以一百二十一斤为起点。”至于灾区人民生活困难,饲料缺乏,需要出售毛猪,扩大生产投资,他们是不加理会的。中国食品公司襄樊分公司除了指示“指定地点收购一百斤至一百三十斤,其余单位概不收购”外,并规定:“坚决不收饱槽大肚猪,公猪……改敲猪,摺皮猪,克郎猪(即架子大,重量够,没有肉的瘦猪)”;还规定了除秤办法,一头猪要扣除十斤左右的“饱槽”。
现在,毛猪的货源已经基本上为国营商业部门掌握了。农民出售毛猪,大部分都是同国营商业部门打交道。这当然是一件对农民有利的好事情。但这个“经验”的推广,文件的下达,并且大家都认真执行的结果,就给毛猪生产者增加了很多的不便以至损失,降低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影响了党和国家同农民的关系。这里且举孝感专区的咸宁县为例。咸宁乡下有个老妈妈,去年十一月间赶了一头毛猪到咸宁四区双喜桥合作社去卖,猪重一百二十多斤。合作社的工作人员要实行“考槽制”,让老妈妈等八个钟头以后再过秤,八个钟头过去了,工作人员下了班,老妈妈只得花几千元找了个店住下。第二天又去卖,猪已不足一百二十斤了,工作人员说是“体重不合”,拒绝收购。猪子冻饿得走不动了,老妈妈只得雇了两个人把猪抬回家去。这猪冻饿了一天一夜,又给抬了大远的路,回家后怕活不长,老妈妈就把它杀了。杀完以后老妈妈大哭一场,发誓不再养猪。四邻对老妈妈深表同情,纷纷埋怨。至于农民卖猪因考槽而耽误的生产时间,那就无法计算了。去年十一月份按中国食品公司湖北省公司计划,全省要收购八万五千头毛猪。不以“考槽六小时”(有的地方规定八小时),而按最少四小时,有半数的猪实行考槽计算,在这一个月中,农民只在收购处耽误的时间就是十七万个小时。这给农民造成生产上的损失实在是太大了。难怪农民批评他们:“你们应该检查检查‘为生产和人民消费需要服务’的态度”;“反一反官僚主义吧!”
到底怎样回答来自群众中间的批评呢?这个问题只有请中国食品公司湖北省公司的负责人和批转这个“经验总结”的湖北省商业厅去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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