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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骨铮铮护国法——记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侯黎明(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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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铁骨铮铮护国法
——记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侯黎明(上)
本报记者胡谋吴兢
浓眉,大眼,国字脸,一米八二的个子,头顶国徽,冷峻威武,思路敏捷,谈吐坦诚。这就是记者接触到的东北大汉侯黎明——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6年前,侯黎明毛遂自荐当上了南山区的检察长。从此,南山区检察院先后两次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的荣誉、两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多次被评为省、市、区“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侯黎明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第三届十大杰出检察官”、“广东省优秀检察长”等称号。
荣誉是压力,是动力。荣誉背后,则是侯黎明和他的战友们超负荷的付出。
办几件不痛不痒的小案子,不如穷追猛打办一件使人民群众为之一振的大案。
早在1990年,时任副检察长的侯黎明从一份不起眼的举报材料中,顺藤摸瓜,协助上级检察机关挖出了曾经轰动全国的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索贿受贿人民币200万元的特大受贿案。
而1996年6月,又是一封只有十几个字的举报信摆在了已担任检察长的侯黎明的桌上,举报信反映中国建设银行蛇口分行账外经营金额巨大。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侯黎明马上意识到这可能隐藏着经济犯罪。经过3个月的苦战,他们一举侦破了王军锋利用信贷职权,受贿人民币113万元、港币100万元,违法经营折合人民币23.6亿元的特大犯罪案件。
侯黎明还结合办案,针对这家银行账外经营手续不健全,造成其中5亿元不知去向的情况,帮助银行敦促有关单位履行了全部手续,从而避免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同时,积极追缴与案件有关的款项,为国家追回了近亿元的资产。此案的办理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推动了深圳特区的金融机构整顿。
“5亿元啊,多少人的血汗钱,能办多少事,而王军锋连个去向都说不清楚。”每当说及这个案件,侯黎明的心情总是很沉重。侯黎明感受到了作为检察官的责任。他把此归结于一句话:“办几件不痛不痒的小案子,不如穷追猛打办一件使人民群众为之一振的大案。”
就是凭着这种穷追猛打的精神,侯黎明亲自参加或指挥查办了:
中国银行蛇口支行原行长张君锡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逾千万元大案;南山区城建局原副局长龚树忠贪污、受贿案;中国建设银行蛇口支行原副行长王军锋受贿案;大铲海关原关长杨福清涉嫌受贿、贪污案件;深圳招商银行南油证券部孙险峰挪用公款800多万元案件;原农业银行南头支行会计员陈锦俊贪污600万元案件等一批处级以上干部和百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
从1993年到1998年,侯黎明领导下的南山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5件216人,其中大要案占98%,查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7人、追缴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1亿多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个亿,侯黎明和南山区检察院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赢得了“打虎英雄出南山”的美誉。
1993年,在审讯“中国第一贪”王建业案时,侯黎明用政策法律攻心,用心理战击其弱点,用证据堵死其侥幸退路,终于撬开了王建业那张受贿人民币1000多万元的、贪婪的“老虎嘴”。最后,这个傲慢、顽固,见到审讯干警就破口大骂的案犯对侯黎明说:“侯检,我服了你!”
谁不文明办案砸了检察院的牌子,
我就砸他的饭碗。
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这是侯黎明的办案“绝招”。他说,“办案要靠智慧、胆识和毅力,粗暴无礼,不文明办案,只能说明检察官的无能!”
在办案过程中,侯黎明都是不愠不怒、不急不躁、有勇有谋、文明办案,从不打骂、威逼犯罪嫌疑人。他说:“谁不文明办案砸检察院的牌子,我就砸谁的饭碗。”
1995年,身为模范的南山区检察院向区人大提出了一项“向我开刀”的申请:请求人大罢免一位干警的检察员职务,他在办案中因口角气急而打了犯罪嫌疑人一拳。人大代表们举座皆惊:只见过提请升职的,像这样“清理门户”的还是头一次审议。
在南山区检察院内部,这个决定也有人心存异议。当事者本人认为处罚太重,一些同志也认为这位干警平时表现不错,这样做会挫伤大家的工作热情。
侯黎明则说:是先进检察院就不怕自亮家丑,不文明办案就对不起人民。如果不从严要求干警,就会导致更多不文明办案现象的发生,必将极大地损害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这位干警最终被罢免了检察员职务。而侯黎明却没有停止对此事的关注。他继续帮助这位干警“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1998年,因为表现良好,这位干警重新担任了检察员职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多年来,侯黎明始终把公正文明执法当作工作的重点,亲自制定了各项检察业务60多项800多条规章制度,要求干警按章办事、依法办案。
打铁先要自身硬。凡到过南山区检察院的人,都会从中体会到现代检察官的风采。侯黎明要求干警做到“三懂三会”:懂经济、懂法律、懂业务,会办案、会开车、会电脑。南山区检察院还成为全国首家“网上检察院”。
侯黎明说,现代文明对检察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才能更好地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维护法律尊严。
打铁先要自身硬,还意味着不畏权势、敢顶压力。侯黎明办案,历来法律至上!
一次,侯黎明被某位领导人召到其住所,接受“劝言”:请对某某手下留情。明知其利害关系,侯黎明却无私无畏:“我这个小小的官当不当无所谓,案子一定要查下去!”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正如侯黎明的一位同事所说:他这个人硬得很,案子上的事,谁的账他都不买。
我们有一千条理由向财政要钱,没有一条理由向涉案企业要一分钱的赞助。
深圳特区的市场经济发育较早,检察机关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件案子都在商海中接受洗涤。然而,“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南山区检察院在侯黎明的带领下,公正执法,廉洁奉公,硬是没有沾一点“腥味”。
在公开场合,侯黎明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有一千条理由向财政要钱,没有一条理由向涉案企业要一分钱的赞助。”
拥有4万职工、年利润4亿元的蛇口工业区纪委书记告诉记者:全区几百家企业,多年来从未发现南山区检察院的干警到我们这里吃、拿、卡、要。我们自愿借车给检察院用,都被一一挡回。
一身正气的侯黎明同时还被南山区企业界誉为“好参谋”。康佳集团在各地有20多个经营分公司,作为共建廉政单位的南山区检察院,坚持给各公司上法制课,还与供销人员、经销商签订廉政协议书。在检察院的帮助下,腐败在这里不见了踪迹。
有人说检察院是企业的对立面,而南山众多企业家却说,侯黎明是我们的朋友。
蛇口某化工厂经营部副主任受贿大案侦破后,不但引起了全厂职工的担忧,也引起了厂方客户的疑虑:原来厂里答应的优惠条件还能否兑现?厂方的信誉一落千丈。
面对这种局面,查办案件的侯黎明主动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他和办案人员与厂方一起商量了一个齐全之策:把客户请到厂里来座谈。先由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讲清案情,排除客户们心中的疑虑;再由厂方讲明合作诚意。
一个多月后,当办案人员再次回访厂方时,厂长高兴地说:“现在厂里各部门都运转正常了!非常感谢侯检的帮助和支持。”
从服务特区经济大局出发,侯黎明总结了办案“五不”,以维护企业形象、捍卫国有资产:不轻易冻结案发单位的银行账户,不公开在报刊、电台上点名报道案发单位,不损伤企业的声誉,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不因办案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
如今,南山区的经济在健康、有序地发展,南山区的经济界人士都说:“这里面,也有侯检和他的战友们的汗水。”(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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