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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内需的关键之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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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09
第1版(要闻)
专栏:回顾与展望

  扩大内需的关键之举
  本报记者费伟伟
  1998年,我国面对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之复杂,可以说前所未有。
  1998年,我国为应对国内外极其复杂的经济环境的挑战,千方百计扩大内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力度之大,同样前所未有。
  为了既能较迅速拉动内需,又可以与调整经济结构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制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中央果断采取措施:一是新增发行1000亿元财政债券,安排了农林水利、交通通信、城市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中央直属粮库、经济适用住房六个方面2300多个项目的建设,其中60%左右为在建项目。二是新增1000亿元中长期银行贷款投资,与新增国债专项投资配套使用。三是为贯彻落实上述政策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银行组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以尽可能高的效率进行部署和安排,抓紧审批和下达资金,力争在年内尽可能多地形成工作量。四是高度重视以加强工程质量为重点的项目实施管理,派出检查组和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分赴各地,监督检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
  截至年前,两个千亿元的计划已全部下达,项目进展总体来讲比较顺利,全年预计完成工作量60%。
  去年投资呈现这样几个引人瞩目的特点:一是投资总量快速增长,增速逐月加快。1998年国有单位投资的月增长速度从10.2%起步,到11月底增速已达22.3%。预计全年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2000多亿元,同比增长27%左右。二是投资增长的地区结构也趋向均衡。年初有12个省区投资负增长,到9月份所有省区都实现了投资增长,而且西部地区投资的增长速度始终高于全国增长的平均水平。1—11月,西部地区完成投资2377亿元,同比增长38.1%。三是投资结构出现积极变化,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增速明显高于投资增长的平均水平。1—11月,农林牧渔水利业投资增长45.8%,运输邮电通信业投资增长58%,住宅投资增长29.2%。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率也比上年同期高出1.6个百分点。
  有关专家作过测算,两个千亿元的投入年内完成60%左右工作量的话,对国民经济的拉动约为1.5个百分点。由于出口增长迅速下降,消费未能出现热点,因此,加强基础设施投资,事实上成为带动1998年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因素,对全年预定经济增长目标基本完成起了决定性作用。并且,由于还有40%的投资将结转到今年执行,其推动经济的作用,将在今年上半年更明显、更充分地得到体现。
  1998年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是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用于这方面的总资金比较多,其中既有国债,也有地方的投工投劳。对此,灾区群众反映是“做梦也没想到”———每户都按照一定标准得到了建房补贴。农村和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规模之大,涉及面之广,建国以来尚属首次。农村电网改造与建设已经涉及1500个县,广大农村地区有电用不起的状况将会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据国家计委投资司负责人介绍,今年基础设施建设将首先确保去年确定的六个方面,范围不再扩大。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要继续加强,确保不留资金缺口,使其尽快建成发挥效益。基础设施建设要抓的六个方面中,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中央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部署,仍是重中之重。1999年国家将继续集中必要资金,加快大江大湖的治理,重点加固长江、黄河等江河的中下游干堤。在受灾较重的江西、湖南、湖北、安徽等省,有计划地实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并禁止围湖造田,恢复河湖行洪能力。继续加强主要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设,提高对洪水的调蓄能力。搞好长江、黄河中上游生态环境建设,停止天然林砍伐。特别是灾后重建工作的力度要超过去年。国家将单独编制灾后重建的投资计划。增发用于灾后重建、兴修水利、保护环境的债券。
  由于去年中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出台快,5月份酝酿,8月份开始下达,时间紧,任务重,项目又以较大规模铺开,因此对各地的建设管理水平是一次极大的考验。
  去年10月,国家计委派出17人检查组对30个省市的新增国债建设项目进行了稽查。总的看来,工程质量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第一,有些项目不按基建程序办,有的项目建议书还没批,就已大张旗鼓干起来。第二,有些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深度不够,不具备开工条件也硬开工。第三,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地区、部门保护主义现象比较严重。第四,部分城市规划做得不够。如有的城市连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都没有统一考虑。第五,个别项目的工程质量令人担忧。因此,下大力气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已成为当前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最紧迫的任务。
  为此,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建立明确的责任人制度和招标制度,对在监督和稽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在没有纠正之前停止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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