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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儿的“监督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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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2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采访随想

  变味儿的“监督员”
  骁明
  在新春众多的会议中,有一种会叫做“监督员座谈会”。聘请监督员的大抵都是一些有职权且需要监督的部门和窗口单位。笔者有幸旁听了几家类似的会议,感到有的监督员很不对劲:“心太软”、“嘴太甜”。
  监督员的功用本来是针砭弊端,提出建议,揭露劣行,说白了就是专门挑刺儿的,何以也落入肉麻的吹捧,无原则的呵护?细想想原因大致有二:一是聘请单位的问题。看看监督员的来源和身份大致就明白了:政府部门、友邻机关、新闻单位、业务关系,甚至私人朋友等,总之,相当多数为关系户。再看监督证背面的职责,前几条诸如提合理化建议,揭露违纪违法人员等冠冕堂皇条款之后,都有一条至关重要的“含金”条款——公安的监督证有“在堵车、戒严等情况下可优先通行”,需要付费方可进入的场所,必有“可随时出入”一条。最重要的一条蕴含在“监督证”三个字里——那就是凭此证在所监督的行业中可以享有特权。由此可见,某些部门是把监督员赋予特殊待遇,然后赠送给“有关单位”,纯粹是做公关用的。二是被聘人员的问题。笔者曾目睹一位铁路路风监督员,因行李超重工作人员按规定要他补票时,亮出了“监督证”,工作人员无可奈何地放行了。本是用来监督人家违法违规的“监督证”,在一些人手中成了妨碍严格执法的“扰乱证”,成了违规违纪的“护身符”。难怪有些人托熟人找门子要当监督员。
  聘请单位利用“监督员”的招牌,不仅拉了关系,还“招安”了本身就有监督职能的公职人员;被聘请者得到了以前羡慕过的些许特权,各有所得,其乐融融。一项本来很好的监督方式就在“你好我好”中变成了交易,群众的呼声充耳不闻,积存的流弊视而不见了。解决这个问题不难:把监督员享有的特权统统去掉,监督之效就能立竿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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