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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黑”的美国人权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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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3
第6版(国际)
专栏:

  “灯下黑”的美国人权政策
  古平
  2月26日,美国发表《1998年国别人权报告》,再次对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指手画脚,打分评级,而唯独对其本国的人权问题不置一词。
  3月2日,本报发表任言实的《美国的人权纪录》一文,以翔实的资料和事实揭示了美国在人权领域存在的若干问题,算是填补了一个空白。世人如果把这篇文章与美国的“人权报告”对照起来读一读,也许不无裨益。
  美国是一个言必称“国家利益”的国家,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美国在竭力抢占世界的“道德制高点”,企图使美国不但在实力上,而且在精神上操控世界。这就是美国年年发表《国别人权报告》的初衷,也是它大力推行“美国价值”观的基本出发点。
  在美国国内,存在着许多人权方面的问题,甚至存在着许多不符合美国价值的人权问题。但这些是不能张扬的,因为这样不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对内会挫伤美国人的精神优越感,对外会矮化美国的国家形象,只能三缄其口。对自己的人权问题讳莫如深,或顾左右而言他,这也是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的一个特征。
  平心而论,从美国的自然资源条件,从美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它在人权方面的成就并不足为范,即使有所成就,也是在一定的历史文化条件下,通过美国人民的努力和奋争,一步一步争取来的。这不应成为某些美国当政者傲慢的资本。
  促进人权是一个人类理想,也是一种社会历史进程。不同的国家要根据自己的国情,自己的历史文化条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来促进本国的人权事业,这既是人所共知的历史和现实,也是促进人权的不二之途。
  在人权问题上,对抗不是选择,建设性的对话和探讨,才是促进世界人权事业的最佳方式,也是各国进行人权合作的最佳途径。遗憾的是,美国现在仍采取一种一味指责他人,自己却“灯下黑”的道德鸵鸟政策。
  去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时,他曾表示过这样一个意思,即要研究一下所谓“不同政见”在什么情况下会凝聚社会,在什么情况下会分裂社会。应该说,这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态度是具有建设性的。然而,今年的美国“人权报告”却没有沿着理性思维的方向前进,却又回到“道德自大”的老路上去了。
  美式“道德自大”不仅仅涉及人权问题,也不仅仅涉及道德问题,它同美国对“国家利益”的狭隘理解、同美国的“世界领导者”心态、同尚存的冷战思维紧密相关。无论对世界的人权事业,还是对世界的和平事业,美国的这种态度都在起着破坏性的作用,也理所当然地受到普遍的抵制和反对。
  自古以来,勤谨致治,骄逸亡国。对美国来说,少发表一些打击别人,抬高自己的劳什子,多下一点自省、自戒的功夫,对其他国家采取谦虚态度,这才符合美国最根本的“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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