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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农民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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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3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人大代表心系两会

  依法保护农民权益
  本报记者 戴鹏
  “两会”即将召开,记者走访了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斌。
  谈到他所关心的问题,李学斌说,当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对中央有关农村提留统筹的政策执行不全面,核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时超出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以此标准收取统筹提留,使农民负担加重;有的地方仍在以建校、修路、兴水利等之名,搞集资、摊派,甚至乱收费、乱罚款,进一步加重了农民负担。有的地方违反土地承包政策,频繁调整农民承包的土地,甚至强行中止承包关系,侵害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个别农村干部作风粗暴,甚至吃喝贪占公款,以权谋私,侵害农民的经济利益。有的地方民主选举流于形式,个别干部利用职权,干预群众选举。
  解决上述问题要靠党的农村政策,靠民主与法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其重要地位与作用无可替代,各级人大代表重任在肩,大有可为。
  作为来自检察机关的人民代表,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方面,我们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因此,要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通过加大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力度,促进基层执法部门和行政机关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和坑农害农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妥善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协助党政部门共同抓好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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