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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国家立法“试验田”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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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3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人大代表心系两会

  发挥国家立法“试验田”作用
  侯伟生 孙林
  “两会”召开在即,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汕头市委书记、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礼祥与其他全国人大代表一样,心系“两会”。近日,记者走访了他。
  非公有制经济是汕头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如何加强立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成了庄礼祥谈得最多的话题:
  “就我们汕头来说,民资民力丰富,非公有制经济活跃。至1998年底,全市有个体、私营企业7.45万家,从业人员53.05万人。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汕头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但从调查情况看,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遇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资金问题,缺少发展资金,经济规模和经济总量上不去;二是人才问题,大学毕业生由于有后顾之忧不愿意到非公有制企业去工作,企业技术水平和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也亟待提高;三是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在银行贷款、国家税收、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待遇不平等,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四是非公有制企业本身也有一个如何合法生产和经营的问题,需要规范。”
  “我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措施,其中立法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依法治国,立法是前提,应该而且可以运用立法手段来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庄礼祥最后说:“目前,我们汕头市正积极做好‘强化特区意识、发挥特区优势、增强特区活力、展示特区形象’这篇文章,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用好特区试验权和立法权。我们正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立法,已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中,我们也将积极促成这方面的立法能在汕头先行出台,以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发挥特区立法对国家立法的‘试验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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