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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签订一九五五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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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28
第1版()
专栏:

中保签订一九五五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关系并加强两国间的友好合作,以求得共同的经济高涨,双方代表经过友好融洽的谈判,一月二十七日在北京签订了一九五五年中保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根据这个协定,中国将以桐油、猪鬃、茶叶、石棉和其他生产建设所需的物资供给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将以农业机械、有色金属、化工品、肥田粉和人民生活日用必需品等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
代表中国政府在这个协定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徐雪寒,代表保加利亚政府在这个协定上签字的是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驻中国大使迪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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