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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农村土地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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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7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依法规范农村土地经营
  徐山林(陕西)
  土地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要素,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条件。我国农村改革的极大成功,核心是改革了土地经营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农村土地经营没有立法,农民常担心政策变化,影响对土地生产经营的投入。一些基层干部频繁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动辄收回土地,解除承包合同,有的借承包之机和在集体“机动地”承包经营、“五荒地”拍卖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近几年农村土地纠纷增多,干群矛盾突出,直接影响到农村的稳定。解决这些问题光靠过几年宣布一次长期不变政策,给农民吃一次“定心丸”,是不够的。
  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加快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方面的法律,是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党的政策和巩固农村改革成果,保持农业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法,一是要把农村改革20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经验法律化;二是要处理好农业法和相关部门法之间关系,将一些分散的甚至矛盾的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加以统一、规范;三是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法律关系,体现权利和义务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禁止随意变更、终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行为,禁止在土地承包经营期内随意提高承包费;四是要规范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的关系,禁止违背群众意愿,强迫命令;五是强化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主管部门的执法责任,以及违反土地经营规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完善法律保障措施,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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