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阅读
  • 0回复

尊重民意建广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7
第8版(副刊)
专栏:

  尊重民意建广场
  不是当领导的拿剪刀,而是老百姓为落成的工程剪彩,这一新鲜事,引来数以万计的群众观看,这是出现在重庆市铜梁县竣工开放的明月广场的情景。
  明月广场修建在该县城龙都大道与新区南北干道的交汇处。起初,有关部门将这块“黄金宝地”以八百多万元拍卖给了房屋开发单位。然而,群众却强烈呼吁:将片区建成广场,还给群众。面对一边是八百多万元的收益,一边是群众的呼声,怎么办?县委、县政府表示,让群众来决定。于是发出七千多张意见征求表。五天后,收回的意见征求表中,赞成修建广场的就占六千多张,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七点六。群众投票后,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人员去片区视察,并充分听取意见。最后,县委决定:收回已拍卖的土地,修建广场。经过一年的精心施工,总面积为二万九千四百四十一平方米的明月广场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底建成开放。群众文化娱乐、游玩休闲有好去处了。
  广场开放的当天,为其剪彩的是来自工农兵学商各方面的代表。场面热烈,盛况空前。群众纷纷议论:这种尊重民意办实事的精神值得发扬。(曾宪国 杨守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