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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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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29
第2版()
专栏:

不能这样办农业生产合作社
李廷选
山西省广灵县一九五四年办了八十九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参加农户两千三百七十六户,占全县总农户的百分之九点五。这八十九个社大部分办得不好。
有些社的生产管理搞得一团糟,割了的小麦放在地里没人管,收了的胡麻放在场里让雨淋,已经打完的豆秸里还有许多豆子。六咀村社修了一个猪圈就用了一百来个工,地里的山芋还没长大就刨出来三千五百斤喂猪。
有的社虽然增产了,但是因为管理不善,摊子铺得太大,投资太多,社员的实际收入却减少了。王家堡社社员自己有牲口、农具不用,却贷款去买;四十九户的一个社,就贷款买了两辆大车、十条牛、一匹马,花了两千多万元,另外还买了七张耧、十一条口袋,买了一盘粉磨没用,“关了禁闭”。行政管理费开支了三百七十六万元。现在社内还有外债两千多万元。全社一九五四年总收入八千五百八十万元;支出(不算贷款买牲口、大车)就有两千二百三十四万元,约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六。如果加上两辆大车、十条牛、一匹马的折旧费四百万元,再加上副业挣的钱投到农业上的四百八十五万元,和一九五三年的六十车粪作价二百一十万元,共计支出三千三百二十九万元,约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八点七。这个社去年每亩平均产量是八十二斤,同村的郭连忠互助组每亩平均是七十八斤六两。如果除去成本,农业社每亩只合五十一斤,郭连忠互助组合五十四斤。这种情况,在广灵县并不是个别的。
许多社的分配工作做得也不好。中共广灵县委没有很好地领导各社在分配中做好政治工作,却硬性规定:“农业社打的粮食暂时不分配,由社集中保管,等缴完公粮、卖了余粮以后再分配。”社员们不了解这样做的好处和具体做法,担心缴完公粮、卖了余粮以后自己分不上,思想就动荡起来了。在分配当中,也没有真正贯彻“以劳分红为主,兼顾土地”的原则。有的社竟“按人数腿”平均分配了。狼虎坪社的山芋按每人一百五十斤平均分配。郭家圈南村社把粮食按人平均分了。许多社的土地报酬比劳动力报酬高。王家堡农业社一九五四年农业总收入是八千五百八十万元,减去投资,纯收入是五千二百六十一万元,地租占去纯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三,一个劳动日才分两千八百元(后来又经过两次调整,才把劳动报酬提高了)。
许多社在生产还没有显著提高的时候,又没有很好地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发动社员群众民主讨论,就由少数干部做主,盲目地把牲口、大农具完全作价归社;这也造成了很严重的恶果。有的农民说:“牲口作价归社也可以,但归了社还不一定啥时候才能还钱,不如卖了拿现成,花钱自在。”白家坟村一九五四年办社时,把农民的三头牛、四头驴、一匹马完全作价归社;到七月份牲口正在跌价的时候,县委让纠正,又把牲口归还社员私有。有些中农社员不满意地说:“牲口跌价又给我们归回来,都是农业社有理。”把牲口归回去以后,社员白海玉、白南就把一匹马、一头牛卖了。社外农民看到这种情况,有一户富裕中农、三户老中农、一户新中农就卖了两匹马、两头驴、一头牛。有些人怕以后再入社归公吃亏,秋后就大量地卖牲口。社长李老雄首先把牛卖了,得了一百一十万元,大吃二喝花了。副社长李柱看到社长卖了牛,也把自己的牛卖了。随后,社外的新中农七户(其中有党员四个)、旧中农七户、富农一户,卖了七头驴、两匹马、两头骡子。还有人用大的换小的,好的换赖的;有两匹马换了一个骡驹、一个驴驹,两个大驴换了两个小驴。全村三百二十户,有十七户卖牲口的,其中怕入社吃亏的十三户,确实有困难的三户,另一户是富农。也有人买牲口,但为数很少。全村只有两户贫农伙买了一个驴驹,一户贫农单独买了一头驴。
许多农业社在牲口问题上还有另外一种偏向,就是雇用社员私有牲口时雇价过高。赵庄村社去年总支出是两千一百三十八万元,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一;其中雇用牲口工资就占六百五十万元,占支出的百分之三十点四(社内还有两个公共牲口没算)。全社土地共九百九十七亩七分,如果采取租用牲口的办法,有七个牲口就够用了。七个牲口一年的租价和草料费,大约是三百八十五万元。这就是说,比起租用牲口来,社里雇用牲口要吃亏一倍(分配结果吃亏的主要是贫农)。而且,采取雇用牲口的办法,还会影响农业社的集体耕作;社员个人又要喂养牲口,又要做社里的活,也会两头忙乱,耽误生产。
广灵县去年没有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好,在社员和社外农民中起了很不好的影响。有的社员因为入社后收入减少,就退社了,还向社外农民不满意地说:“我今年入社入败兴了,你们可再不要跟上我们败兴啦!”王窊堡村去年秋天本来有七十多户农民报名入社,现在只剩下三十多户了,还在拿不定主意。六咀村社摊子大、底子空,也有一些社员想出社。这个村的农民坚决不入老社;新要求入社的三十户农民,另办了一个新社。凡是老社没有办好的村子里的农民,都是这样议论老社的:“农业社好是好,就是我们村的社没办好。”
为什么这些老社没有办好呢?
还是得从领导说起。中共广灵县委对于“全党办社”这个方针并没有认真执行。七个县委委员,只有三个同志对于办社的政策、业务比较熟悉,另外四个是半通不通的。最近举行了一次测验,参加测验的县区干部共二百零四人,其中六十分以上的只有八十五人,约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一点六。在经常下乡作农村工作的一百二十九个人当中,六十分以上的只有六十六个。经常下乡搞互助合作工作的工作组组长张善兴,只得了二十五分。有的把当前农村的基本任务答成“交公粮”,有人认为“死分死记”是“小包工”,“死分活评”是“大包工”。
为什么县区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这样低呢?主要的原因是县委没有“钻进去,变成内行”。干部下乡以后,县委对他们的学习很少指导,他们慢慢变成“不识时务”的事务主义者,甚至当了资本主义的俘虏。据下面一般干部反映,除了特殊情况以外,他们一年当中只能回县四次:一次是春耕生产动员会,一次是夏季生产动员会,一次是秋季生产动员会,一次是冬季收购、互助合作、生产动员会。这样说也许有些过火。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县委是极少有计划地组织县区干部学习政策、业务的。
县委只听下面报告,很少下去实地检查工作。
这个县的王窊堡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一九五三年开始办社,就吸收了国民党员、伪大乡秘书宋善振和一贯道坛主的儿子曹兴入社,县委却一直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直到一九五四年春季发现宋善振利用会计职权捣鬼,才撤换了他的会计职务,但仍留在社内生产,王窊堡工作组的组长刘廷杰还表扬了他。会计的职务交给曹兴担任。曹兴(他父亲未入社,在社外租种着两个寡妇的二十亩地,并兼卖零食)当了会计以后,就和宋善振勾结,拉拢社务干部和中农,一直克扣贫农社员。社里收下山芋,多给社务干部和中农,少给贫农社员;分粮食给贫农社员分的秕籽多;白面、胡麻油是按投资分。贫农王聚武的妻子没吃的,向社里借了好几次粮不借给。在去年十一月的一个晚上,找刘廷杰要吃的,不但问题没解决,反而被刘廷杰大骂了一顿。直到贫苦社员集会反对这些不合理的事情,向坏分子展开了尖锐的斗争,刘廷杰仍然没有支持贫农的正义斗争,反而大叫大骂,压制贫农。这个社这样糟,王窊堡工作组组长刘廷杰却给县委作假报告,说王窊堡社“很好,没有问题”。县委只是根据假报告,就认为它是“一类社”,并且在七月份的扩大干部会上表扬了刘廷杰“工作积极”。
还有一个沙河农业生产合作社,共十一户,社长、会计都是做买卖的出身。社内共有一百六十六亩三分土地,社长有三十多亩,会计有十八亩。社内数他们两人土地多,土地好;因此,土地分红的比重规定的特别大。县政府统计科的刘科长帮助这个社做分配工作;分配结果,土地分益占纯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六,劳力分红只占百分之二十四。今年共收获两万一千斤山芋,社里出卖了一万斤(为还外债),贫苦社员分不上山芋。社里贷款买了两匹马、一头骡子、一辆大车、一院房子,打算搞运销、开粉房,结果没挣了多少钱,赶车、耕地都雇人做,现在还有外债一千多万元。秋后,贫苦社员看到这种情形,就不肯积极做活了。结果,五个党员被扣上了“懒汉二流子”的帽子。生产队长任秀芳(党员)只有三亩八分地,分到很少一些粮食,一说起农业社就想哭。贫农任喜才只分到九斗黍子、九斗高粱、八斤胡麻,现在没吃的,向社里要地,准备典地。党员任佃林没吃的,准备到口外去。这个社就在广灵城附近,可是县委只听社长和这位刘科长的反映,一直没有去检查和解决这些问题,还在扩大干部会上大喊大叫:“沙河农业社的五户懒汉二流子,不爱劳动,向社长要酒要肉,要清洗出社!”
全县去年有八十九个农业社,有二十四个驻社干部。很显然,“分兵把口”或“满天飞”的领导方法都是行不通的。县委在春季也曾确定:山上以恩庄社为重点,川下以曹川、涧西两社为重点,由县委直接领导,进行典型示范。七月份在地委召开互助合作会议以后,也吸取别的地方的经验,开始建立了互助合作网。但是,“开始”只不过是“开始”,并没有坚持下去,实际上采用的仍然是“分兵把口”或“满天飞”的领导方法。县委心中没底,工作处于被动状态,“风来了挡风,雨来了挡雨”。遇到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时,就临时把东崖头社如何扭转财务混乱现象进行了总结;遇到劳动管理混乱的问题时,又仓促地介绍了涧西社如何克服劳动管理的混乱现象。一年来,县委没有全面地完整地总结过一个农业社的工作。农民群众感到老社“平平淡淡”,看不出老社到底有什么好。各社的驻社干部和社内骨干也没有一个可以经常学习的好榜样。
这样,怎么能把社办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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