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阅读
  • 0回复

加强打击文物盗窃和走私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9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加强打击文物盗窃和走私工作
  傅庚辰(代表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近几年来,文物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在保护文物、打击文物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看到,当前我国文物盗窃和走私犯罪活动十分猖獗,造成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严重损失。为此,我们建议:
  一、提高保护文物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处理好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同时,应加大打击文物盗窃和走私工作的力度,特别应把对法人走私案件的查处作为加强打私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国家要尽快修改和完善《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是1982年颁布的。16年来,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文物管理工作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修改和完善这部法律,将对新时期的文物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国家文物局应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力争新的《文物保护法》尽早出台。
  三、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尽早设立国家文物保护基金。
  四、进一步开放和规范文物市场。当前的情况是,一方面馆藏文物越来越多,保管困难;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不足使文物的发掘和保护受到影响。国家应加强文物市场的监管,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五、建立打击文物犯罪情报信息网络和情报信息通报制度。海关、公安、文物、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定期通报文物犯罪方面的情报信息,形成网络,形成制度。
  六、继续加强在打击文物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附图片)
  傅庚辰委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