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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民族地区资源开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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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8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重视民族地区资源开发
  金鉴(代表民族宗教委员会)
  解决民族地区重大资源开发中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团结、共同繁荣和社会稳定。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议国务院责成国家计委协调有关部委和民族地区,就落实国家“‘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建议中央加强宏观调控力度,建立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资源开发协调机构,加强对民族地区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清理整顿资源开发市场,并坚决制止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三、建议国家继续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实行投资倾斜政策,并在新增国家债券发放和政策性银行贷款上优先照顾民族地区的投资需求,大力发展铁路和公路建设,加快水电开发和电网建设。
  四、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为重点,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五、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合理调整国家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关系。建议在利益分配上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群众生存发展的需要,坚持放权让利的原则,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资源配置和税收分成比例,应对占用的土地和草场给予合理补偿,对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作出长远合理的安排,建立新型的互惠互利关系。
  六、对民族地区实行较为宽松的对外开放政策。积极组织民族地区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鼓励利用外资和技术开发,利用当地能源、矿产、旅游等资源以及发展加工工业,适当放宽对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等资源的开发利用限制。在外贸出口配额、出口退税方面给予自治区一定自主权。
  七、理顺资源产品价格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理顺资源原材料和初级加工品与加工制成品的价格比例关系,保护资源调出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经济利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有利于资源深度开发的支柱产业,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九、在财政、税收、金融方面给予民族地区更多优惠。
  十、大力发展科教事业,加快民族地区的实用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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