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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和商家都要以诚信为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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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1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

  厂家和商家都要以诚信为本
  朱泽泉 刘志
  中国消费者向来老实、能忍,吃了亏很少与人抗争。但是,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的深入开展,不少消费者逐渐觉醒,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敢于起来同经营者说理抗争。这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我们的消费者更加成熟的缘故,更在于我们的党和政府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关心消费者,支持消费者,并逐步建立健全了法律法规,使消费者有了保护自己权益的武器。1993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继通过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维护公平交易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生产正在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消费品短缺的日子已成为过去,买方市场已经形成。消费者对他们所需求的商品质量和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他们所享受的服务质量也越来越关心。如今,无论是产品的生产者,还是产品的营销者都在围绕消费者转,了解消费者的愿望,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否则必将被严酷的市场竞争所淘汰。当然,只要我们的生产者和营销者都为消费者着想,还是有许多商机可以开拓的。
  商家是直接和消费者打交道、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一个群体,商家经营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真心诚意地为消费者服务,应是商家的经营准则。时下,众多商家抓住机遇,苦练内功,靠真本事、真功夫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但也有一些见利忘义的商家,挖空心思坑骗消费者。消费者期盼所有商家都能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诚信为本,货真价实,服务至上,让消费者买得称心、放心,用得方便、安全。
  也许,有不少商家在感叹现在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的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温饱型消费结构向小康型消费结构转变,商家的经营策略和方式也要不断改变。同时由于地区间的消费差距和整个消费市场结构调整滞后,使得新兴市场的结构还不够完善。在这个时候,我们的生产厂家和经营商家只要自觉地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最高地位,努力为这个新兴市场的完善多做贡献,商机就会不断涌现。
  假冒伪劣商品,历来为消费者深恶痛绝。生产厂家是消费品出产的总源头,也是假冒伪劣产生的总关卡。决不制售假冒伪劣,是厂家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争取市场的重要手段。营销商家是产品流向消费者的重要渠道,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为消费者把好最后一关,应是商家的职责和自觉行动。同时,商家还应是消费者热心的指导者,指导和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消费品,为消费者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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