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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我国妇女参政从“低谷”走出,取得了突破性发展——昂首面向新世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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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1
第12版(社会经纬)
专栏:巾帼成才行动

  世纪之交,我国妇女参政从“低谷”走出,取得了突破性发展——
  昂首面向新世纪
  张小媛
  新的世纪即将来临,我国妇女参政从“低谷”走出,取得了突破性发展。
  九届人大,女性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1.87%,这不仅高于八届人大女代表比例,而且结束了自四届人大以来女性代表比例连年下降的历史。在党和政府高层决策机构中,又有了女性,这一切都令人欣喜欣慰。
  五年前,全国有8个省、自治区党政领导班子中没有女性。而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配备了女干部,而且11个省、市达到党政领导班子中各有1名以上女干部,在省级党政班子中的女干部数已达43人,比五年前增长46.47%。
  五年来,地、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的数量明显增多,妇女参政的基础得以加强。1997年上半年结束的全国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女代表比例达21.7%,比上届高两个百分点。这些女代表是基层参政议政的一支雄厚力量,也是产生基层女领导干部的人才资源。在此基础上,各地乡镇党政班子中女性数量大幅度上升。
  妇女参政在党的关怀重视下发展
  党中央三代领导核心始终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领导班子中妇女干部比例过低的状况,要引起各级党委的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1991年中央组织部和全国妇联同心运作,全力落实贯彻“九五”期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目标。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语重心长地告诫,对女干部“上级机关不能满足于开了会就万事大吉了,下级机关也不能把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仅停留在传达上”。为此中央组织部门提出要求:“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检查监督。”几年来中央组织部每年都不失时机地对女干部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和调研。
  妇女参政随社会的文明进步而发展
  五年来,对妇女的关注和重视,反映出社会文明的进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出台,使社会开始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这一全新的角度看待妇女的参与问题。妇女参政、培养选拔女干部已经成为执法检查内容之一,成为不折不扣的政府行为,这是推动中国妇女参政的制度性保证。
  妇女参政必须具备自身实力
  当代妇女参政从实力上体现出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具有强烈的参政意识和积极的参政心态。二是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尤其以专业技术工作的女性从政为多。三是具有基层经历和多岗位的锻炼。四是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修养。
  妇女参政必须依靠妇联组织形成群体合力
  中国妇女参政区别于西方妇女运动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妇联作为女性群体利益代表者,成为妇女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党的十五大,通过赋予妇联“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职能,再次确定了妇联的政治地位和作用。
  几年来,妇联作为培养选拔妇女人才的基地,一方面,相继健全了妇女人才库,定期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妇女人才,使大批优秀女性得到举荐,走上重要领导岗位。另一方面,妇联组织自身也加强了干部流动,吸收了大批从政人才。内外交流激活一湖春水,妇联组织呈现前所未有的活力,人员结构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这无疑使妇联推进妇女参政更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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