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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二次会议 李鹏主持 通过人大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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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2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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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二次会议
  李鹏主持 通过人大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鹏主持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首先通过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决定将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向会议作了关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陈光毅说,财经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指导思想、方针和重点是正确的,总体安排基本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关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审查报告。会后,这个审查报告将印发全体代表。
  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并决定将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振乾作了关于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的审查报告。郭振乾说,财经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1998年预算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
  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贯彻了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努力增收节支、调整结构、保证重点、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预算收入增长幅度与现价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幅度大体同步,预算支出安排注意了保证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林水利投资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保障社会稳定等重点需要;预算安排的中央财政赤字虽然比较大,但这是今年特定环境下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所需要的;为实现预算所提出的措施是适当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9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意《关于199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地方预算分别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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