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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利益关系 认真搞好“费改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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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2
第2版(两会专版)
专栏:代表委员论坛

  处理好利益关系
  认真搞好“费改税”
  全国政协委员 王录生
  近年来,我国税收以外的各类收费、基金迅速膨胀,其总数几乎与国家的财政收入相等。
  各类收费暴露出来的弊端,足以证明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中央把“费改税”作为我国近期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完全正确的。
  众所周知,只有改革才能发展,而改革必然要触及到人们的利益关系。长期以来,国家公务员工资偏低,过去又曾提倡通过创收而予以弥补。这种通过收费,而后再经过福利、奖金、补贴等形式所进行的再分配是极不合理的,在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地区之间普遍存在着严重的苦乐不均现象。但不论合理与否,它是已经形成了的一种利益格局。为了减少实施“费改税”的阻力,建议在制订“费改税”的实施方案时,对此要予以考虑。可以通过增加工资、奖金等正常渠道增加个人收入,分配得更为合理,那么改革的阻力就有可能大为减小。
  为了彻底革除收费的弊端,在“费改税”和提高工资的同时,对今后保留的合理收费项目,必须明令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将所得收入通过各种名义分配给个人,否则一律以集体贪污或违纪论处,并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今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不得搞任何“创收”活动。只有这样,才能把各种收费不断膨胀的局面彻底制止,并杜绝再生;也只有这样,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及其供职人员,才有可能不为利益所驱动,真正做到正直管理、公正执法,才能在人民群众中彻底扭转近几年形成的不良形象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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