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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院认真接受人大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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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各地法院认真接受人大监督
  云南
  本报讯 在去年云南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云南省高级法院收到来自曲靖市的人大代表李国科提出的第247号建议,其中涉及到蒋黎明等18人流氓集团案,云南高院在收到提案后,立即予以办理,终审作出了改判,并立即将结果反馈人大,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这只是云南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提案建议工作中的一件。
  在日常工作中,接受人大的个案监督也是各级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1997年10月,省人大在个案检查中,提出了江育楠等7人贪污、私分公款一案,要求云南高院查报结果。此案原经个旧市法院一审、红河州中院二审,对江等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云南高院经再次调卷审查,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江育楠等7人宣告无罪。此案改判后,社会反响较好。
  此外,全省各级法院还认真贯彻“走出去、请进来”的指导思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及时反馈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防患于未然,进一步提高法院的执法效果,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保障司法公正。
  (官晋东 童晓宁)
  广东
  本报讯 日前,驻粤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指导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肯定了广东高院的各项审判工作。
  1998年,广东省各级法院积极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1至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9499件,审结331281件,在前年增长幅度达11.4%和10.4%的基础上,又增长了17.6%和16.5%。去年全省法院执结案同比增长34.8%,执行结案标的额150.22亿元,增长73%。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武警总队政委邓祖选说,法院在人员少、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执法环境不太好等等不利因素中,大幅度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很不容易,值得称赞。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骏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他说,法院成绩很大,省高院工作思路清晰,有章有法。去年抓了内部制约机制后,法院办案质量提高了,执结率提高了,队伍素质也提高了。他希望广东法院在1999年开展的“质量年”“执行年”活动,扎实有效,更上层楼。(张弘)
  福建
  本报讯 不久前,福建省高级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汇报去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队伍建设、依法办案等方面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情况。这是福建高院广开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一项重要活动。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法院不断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处理好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并根据各个时期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安排,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全省法院还聘请了一千二百七十八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邀请他们视察、检查法院工作,旁听公开审判案件。
  对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各级法院认真对待,及时依法办理。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办结、答复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以及查办督办案件九十八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队伍建设、依法办案、完善管理机制、执行生效判决等方面提出了十九件议案、建议和提案,截至目前,省高院已办结、研复十七件,还有两件正在办理并已函复办理进度。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对有关案件当事人多次申诉、申请再审的建议等,省高院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审查,切实保证办理质量和社会效果。此外,福建省高院还分别对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部门的七十九件批办、督办件认真作出了处理。(林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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