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权力要受约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权力要受约束
  本报记者 胡健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晋中地委书记申准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监督是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干部的权力必须受到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党内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申准辰代表说,对党内领导干部的监督,无外乎监督领导干部手中的两种权力,一是经济决策权,二是人事任免权。就目前而言,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的约束比过去越来越严格,同时因为这种权力腐败的后果很容易被查处,因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上的随意性大大减小。而对后一种权力的监督应当进一步加强。现在,老百姓对工程腐败、司法腐败都很气愤,这些腐败的根源都在于用人上的腐败。干部任用不当,不合格的人员担任政府、司法机关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必然会产生腐败现象。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申准辰认为,依法治国就是依靠法律来监督权力、管理国家。法律监督是最根本的,也是最严厉的监督。但领导干部日常的、具体的工作,更多地要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党内监督。他作为一个地区的一把手,谈了加强党内监督的体会。他介绍说,山西晋中地区近几年来,在选拔干部上注重事前监督,即考核干部时注重民意。每次在选拔干部前,都要进行干部投票测评,得票不在前五名的候选干部不予提拔。这项硬指标消除了考核中的主观随意性。实行这项制度,去年全地区调整了111名干部,没有上访、告状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