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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如山防范为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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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责任如山防范为先
  新华社特约评论员
  元旦刚过,北京、广东、四川等地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人民的生命财产蒙受巨大损失。火灾频发给各级领导再次敲响了警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正式颁布实施,国务院为此专门发出了贯彻实施消防法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确保安全生产,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然而,为什么每一次令人震惊的火灾之后,一些地方又会重蹈覆辙?原因主要有:少数单位和个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未认真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或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预防措施未落实;或管理不严,对火灾隐患检查不细致、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得力。对此,应引起高度警惕。
  春节即将来临,加强平时和节日防火工作,应该提到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的重要议事日程。预防火灾事故,重在行动,重在防范,重在整改。各级政府机关、每一位领导者、每一位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在岗人员,都应该担负起自己肩上如泰山一般的责任。你们多尽职尽责,人民群众就会多一分安全,少一分痛苦。
  江泽民总书记以“责任重于泰山”要求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要从政治高度和全局出发,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做好对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的防范工作,对各地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切实解决,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严格要求,依法治火,提高全社会、全民族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火灾的预防和防范。要突出重点,以贯彻落实消防法为契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防火检查的重点是,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高层楼房、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型仓储单位、高等院校、影院、剧院、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防火检查中要严格严格再严格,过细过细再过细,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对一些企业的严重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千万不能姑息迁就,千万不能遗留后患。
  让我们按照“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构筑防范火灾的坚固长城,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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