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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推行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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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招远推行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本报济南1月10日电新华社记者赵海波、本报记者刘磊报道:在山东省招远市交警大队,现在每天都要进行这样的活动:在交警、保险公司、物价局及交通事故双方的众目睽睽之下,交通事故中损坏车辆的损坏程度被一一认定,然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修理厂家。这种把交通事故处理“公开化”的做法,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欢迎,在全市去年处理的1800多起案件中,当事人的满意率达100%。
  不仅是交警,招远市整个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自去年3月以来,都全面推行了旨在促进公正执法、杜绝腐败、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公开措施,在不违背法律程序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依法向社会全部公开。一是执法权力公开,将政法机关的受案范围、立案标准等规定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知道有什么事找什么门;二是管理规定公开,把治安、户政、交通、外事、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的规定要求,规范后公之于众,使群众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办事程序公开,像法院系统除实行公开审理外,还公布了各种案件的审理时限;四是收费标准公开,对各种行政、诉讼、罚没收费,一律依据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五是办事结果公开;六是法纪制度公开,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为使公开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招远市印制了18万册《司法公开手册》,发放到全市每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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