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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参加山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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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2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岚清参加山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
  本报北京三月十一日讯 新华社记者韩振军、本报记者武卫政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上午参加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山西代表团的讨论,与代表一起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听取代表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他强调,要进一步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会上,代表们结合本地实际踊跃发言,会场气氛热烈。曹福成、冯其福、程明远、杜五安、段丽卿、韩长安、彭堃墀、亢龙田、孙文盛代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听了代表的发言后,李岚清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完整的法律体系,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严肃公正执法,政府也必须依法行政。在谈到财政税收问题时,李岚清强调,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政权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如果税收不能依法得到保证,国家政权就很难运转下去。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是通过国家税收政策体现的,税务人员无权自行调整,更无权擅自减、免、缓税。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依法征税,把该收的税全部收上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义务,要提高这方面的“法制观念”。现在,乱收费的问题,也是缺乏法制的行政随意性的一种表现。要推进“费改税”的改革,收费中合理部分应转变成相应的税,扩大税源;不合理的“乱收费”坚决取消。
  李岚清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不能经商办企业,切实改变政企不分的状况。政府收取的必要规费也必须坚决实行“收支两条线”,不能坐地分成,自收自支。当前还要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构建公共财政的法制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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