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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重于山——代表委员呼吁严惩建筑领域腐败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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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6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工程质量重于山
  ——代表委员呼吁严惩建筑领域腐败行为
  本报记者 洪岩 严冰 田俊荣
  据统计公报,1998年全国的施工工程达到64万多个,从总体上看,工程质量比较好,但由于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忽视工程质量,酿成一些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损失,代表委员对此十分关注。
  人大代表、西安交通大学建筑工程与力学院院长陈宜亨说:“我的父亲是土建专家,曾参与人民大会堂的设计工作,他多次告诉我们,在修建大会堂的过程中,周恩来总理曾反复强调‘可以不是最先进的,但必须是最可靠、最安全的’。父亲留给我们子女的遗言就是‘工程质量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子孙的挑剔’。”
  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局长李中庸代表提到质量事故十分气愤。他说:“用人民的血汗钱修建‘豆腐渣’工程,这是最大的耻辱,我们决不能干遗臭万年的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北京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陈祥福认为,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倘若劣质工程泛滥,后期追加巨额投资,修疮补孔,这将大大超过财政预算,成为诱发通货膨胀的因素之一。
  代表、委员也谈到,工程质量问题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表明已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部署,贯彻执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缪昌文代表告诉记者:“在去年的特大洪涝灾害中,江苏堤防无一决口,其经验是多管齐下,使建筑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有高度的透明性。”但是,提高工程质量并非朝夕之事,实现这一目标仍然任重道远。缪昌文、李中庸等代表进一步分析到,目前建筑工程界存在几大问题,一是行政干预,二是中介机构滋生腐败,三是建设设计单位指定转包,四是前期设计工作太仓促,五是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人员素质不高等。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董事长石礼文代表指出,要依靠《建筑法》治理建设市场,减少行政干预,整顿招投标和承发包工作,加大工程监理和执法监督的力度,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更多的代表、委员呼吁,必须严禁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对事故责任者和有关领导人要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惩治建筑领域的各种腐败行为。
  令广大建筑界的代表委员欣喜的是,工程质量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只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舆论监督等手段严把工程质量关,就能在全社会形成合力,使劣质工程无存在的空间,就能让老百姓过放心桥,走放心路,住放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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