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阅读
  • 0回复

加提出新《青少年犯罪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6
第7版(国际)
专栏:

  加提出新《青少年犯罪法》
  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麦克拉兰11日在国会众议院提出一项新的青少年犯罪法案。新法案规定,犯下重大罪行的青少年将被送到成人法庭受审,年龄在14岁以下被定罪的青少年身份可以公布,如果由父母监管的犯罪青少年又再度犯案的话,父母有可能遭到起诉,甚至被处以两年有期徒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