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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区旗区徽国家标准发布 同时确定定点生产经营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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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7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特区区旗区徽国家标准发布
  同时确定定点生产经营企业
  本报北京3月16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港澳办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在京联合发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两项国家标准,该标准于1999年3月起实施,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它的发布,标志着澳门特区在悬挂和使用区旗、区徽方面有了统一的规范。
  据介绍,区旗、区徽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区旗、区徽生产制作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生产和销售单位都必须遵守此标准,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不准销售。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底色为绿色,上面绘有五颗呈弧形排列的五角星及莲花、大桥、海水图像,区徽的周围同时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文繁体字样和葡文“MACAU”(澳门)。
  区旗和区徽标准中规定了区旗、区徽的形状与图案,各部图形尺寸允许误差,使用的材料、颜色、制作规格及允许误差等等。
  据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记者李凯)经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新闻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专家共同评审,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内地定点生产企业已经确定。
  澳门特区区旗的定点生产企业是:上海旗蓬厂、北京双隆盛旗业公司、上海茂丰旗蓬有限公司、河南漯河东方国旗厂;澳门特区区徽的定点生产企业是沈阳贝雕厂。
  澳门特区区旗、区徽的销售原则上由广州达力高科技实业公司为定点经销区旗、区徽的企业,有条件的定点生产企业也可自行经营,除此以外的内地其他单位一律不得向澳门经销区旗、区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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