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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重治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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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7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依法治国重治吏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炳良
  把依法治国方略真正落到实处,需要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国方略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依法治国,是由人治到法治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我们党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只有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地学法、用法,带头执法、守法,才能真正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
  二、必须明确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吏,而不是治百姓。有些人把法治的主要对象指向老百姓,比如有的打着依法治村、治税、治路的旗号,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这是十分错误的,是与依法治国的目的相违背的。“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法律实施不好的主要阻碍不是来自人民群众,而是来自执法者。“官吏”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了,老百姓也就能够学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就会进一步激发他们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积极性。
  三、必须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相当突出。立法不少、执法不好的原因很多,但执法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监督不力则是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有关部门在实践中创造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执法责任制,使执法机关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起来,预防、纠正错案与追究错案责任相并重,形成一种“治权”、“治吏”的机制。
  四、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当前我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依法治国统揽人大工作全局,对于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而造成的重大冤假错案,不仅要依法纠正,而且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查处,以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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