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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主角是群众——访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马宪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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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7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真正主角是群众
  ——访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马宪章
  本报记者 吴兢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宪章,是在党的教育下,从基层一步步干上来的领导干部。他做过党的工作,做过行政工作,也做过经济工作。多年来,“群众路线”这个法宝,帮助他在工作中如鱼得水。他告诉记者:“依法治国,也必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
  马宪章认为:“依法治国,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紧紧抓住立法、执法、普法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中,群众是关键。依法治国从根本上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只有建立在群众的基础上,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在立法环节中,群众已经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重要法律草案向全民公布征求意见;立法机关到基层开展立法调研;法律草案实行“三审制”……群众对此评价:“立法走出了大会堂,走入了百姓中。”马宪章说:“立法只有广泛听取、吸纳群众的意见,才能使法律的制定更具有针对性,更具有广泛性;只有走群众路线制定的法律,才能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利益,更符合我国的实情。”
  在执法环节中,同样必须依靠群众。近年来,执法部门已逐步增强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同样要依靠群众。”马宪章说,“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从严治政,强化执法监察,推进依法行政;一方面,我们要加强监督的力度,包括人大监督、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等。近年来,人大在加强执法检查、执法评议等监督方面,创造了不少经验,促进了执法队伍的建设,促进了司法公正。”
  在普法环节,群众更是不折不扣的主角。马宪章说:“群众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们依法治国的进程。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越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就越强。我们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必须按中央的部署抓好普法工作,在当前就是要抓好‘三五’普法工作。这既是提高全民素质的需要,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我们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积极对群众普法,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普法。”
  “一言概之,群众路线是依法治国的‘主线’。这就是我的群众情结。”马宪章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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