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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在全国省级综治办主任培训班上指出 发挥综治优势 维护社会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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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曹志在全国省级综治办主任培训班上指出
  发挥综治优势 维护社会稳定
  本报讯 记者吴兢报道: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十分艰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仅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而且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曹志,三月十九日在与全国省级综治办主任培训班学员进行座谈时指出,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特别是要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这种好形式,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
  曹志说,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要求越来越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也不断扩展。我们要把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肩上,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来层层落实,更广泛、深入地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及时有效地把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曹志说,各地要科学分析治安形势,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密切关注严重犯罪活动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严打”工作的力度;要及时深入地对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治理,限期改变面貌;要进一步密切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警惕和及时纠正打击不力的苗头;要针对“严打”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大力加强各项防范和管理措施。
  当前诱发治安问题的因素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曹志强调,要善于调动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要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抓治安综合治理,共同努力,齐抓共管。
  曹志强调,在当前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综治部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为完成今年全党、全国的各项工作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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