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启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启动
  本报讯 记者唐维红报道:全国法院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启动仪式日前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等8个单位获得了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命名的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为进一步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实现青少年维权的有形化、规范化、系统化,团中央分别联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部委共同推出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主要包括基层人民法院及少年法庭,基层检察院及少年刑事检察机构,基层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安派出所,文化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站、所,新闻媒体的相关栏目,共青团维权中心等。
  首批挂牌的8个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在涉及少年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活动中,充分考虑青少年的身心特点,通过审判,依法惩罚、教育、挽救了失足青少年,严惩侵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教育青少年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