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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民参与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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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4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记者来信

  让市民参与立法
  本报记者 吕网大
  上海大学一名教师不久前乔迁新居,为申请新装煤气竟然跑了6趟才解决问题,他在一封信中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办理煤气手续繁杂,充满了“无尽的烦恼”。应该说,像上海这样一个大都市,有几十年的煤气供应与服务的经验,办事还是比较规矩的。但上海市有关方面专家认为,针对上海燃气行业发展的新情况和燃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制定一个新的法规,以更好规范企业行为,为人民生活和企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经过几个月的反复酝酿,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最近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二审获得通过,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那天,在人大议事厅旁听席上,4位市民代表显得格外兴奋,他们说,我们的意见没有白提,市民不少好的建议都被采纳了。
  城市燃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牵涉到千家万户,又牵涉到企业。而制定一个新的法规,怎样才能既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又要兼顾到企业,做到“两全其美”?最好的办法就是倾听各方意见。去年11月初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燃气条例后,决定将该条例(草案)全文在报纸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此举在上海引起极大反响,大量的来信中既有普通市民,也有专家教授;既有企事业单位,也有行政管理部门、基层人大组织。这些来信对市人大常委会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布于众,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的做法表示欢迎和支持。他们认为这不仅有利提高立法质量,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参政议政的热情,而且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很好的尝试,并希望人大今后在制定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时,能够更多采取这种方式。
  不少单位和市民在来信中反映了燃气行业中存在的政企不分、独家垄断的现象,建议新出台的燃气条例一定要明确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实行政企分开,强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要打破行业垄断,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公平竞争。群众来信还对燃气使用中的安全问题普遍表示了关心,建议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采取多种防患措施,将燃气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对违反安全行为,尤其市场上出现的伪劣燃气器具要严厉打击,并对加强燃气行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具体的修改意见。
  参加旁听的市民代表之一的上海市航务管理处的梅海星用“尽到了一个公民的职责”表达了他的感受。他告诉记者,他在信中提出的将燃气行业企业的资质复审由5年改为3年,建议区县定点燃气器具维修站应在一定场合公布其检修及投诉电话等意见在条例中都被采纳了。旁听市民代表中还有一位是煤气公司的职工。他说,多年来煤气在供应中也遇到一些不太合法的行为,如在煤气设施上搭建违章建筑,使用煤气后拒付费用,造成企业高达数亿元的欠款。法规出台后希望能加大这方面的整治力度,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让企业做到依法经营。
  显然,一项新的法规出台后,需要广大公民来执行,经过市民讨论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用广泛征求民众意见的方式搞好立法,上海市已开始了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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