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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参选报名将展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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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9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参选报名将展开
  本报澳门3月28日电 记者王荣久报道: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秘书处今天下午向此间新闻界散发了有关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人选参选报名问题的《公告》。《公告》说: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授权,现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参选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日期自1999年4月12日至4月17日止。
  二、有意报名参选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人士,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行政长官参选人资格,并以致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信函的方式,表明参选意愿。此信函须本人亲笔签名,并在报名日期内,由本人送到筹委会秘书处澳门办事处。
  三、报名人在递交上述信函的同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参选人简历表》。报名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简历表上的有关说明和要求填写简历表,填妥后由本人在报名截止日4月17日下午5时前交回筹委会秘书处澳门办事处。
  澳门特区筹委会秘书长、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滋英在宣读完《公告》后对记者说,根据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推举过程应在推选委员会产生后的45天内完成。
  陈滋英还特别提到首任行政长官参选人必须具备的资格:一、不具有外国居留权或承诺在担任行政长官期间放弃外国居留权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二、年满40周岁;三、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四、拥护基本法;五、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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