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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业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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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9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重在“业绩”
  郑杭生
  一般来讲,“业绩”好的干部,群众评价也是好的;反过来,群众认为好的干部,工作业绩也好。这是因为,群众对于干部的要求和评价,也主要是看业绩。总体来说,“群众评价”与“工作业绩”是统一的。
  但在一些领域,一些工作门类,一些特殊时段,有时也会出现比较复杂的情况,需要细心处理。一些工作是比较容易“得罪人”的。其实,所有工作都一样,只要认真,就难免得罪人。比如,下面两种情况,就需要认真处理。一种是在改革中调整利益关系,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而得罪人;一种是涉及稀有资源(职称、工资、房子)的分配,由于资源稀少不能满足众人要求,所谓“僧多粥少”而产生的意见。这两类工作做得越多,哪怕做得尽量公正,得罪的人也往往越多。例如,拿评职称中的教授名额来说,一个大一点的大学总得有几十个,我们设它为四十。我们假定这四十个人没有意见了(他们认为理应评上),但第四十一名起到第五十名很有意见。这样他所得罪的人就是十。假定他负责这件事三次,那么他所得罪的人就会倍增。要实现工作的目标,不可能不得罪人;而且工作做得越多,有些人对其意见越大。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类在从事改革和稀有资源分配工作上的“业绩”是以“得罪人”为代价的。
  有的地方,考察干部过于简单地对待群众意见。有的甚至定出指标,如百分之二十的群众有意见,警告;百分之三十有意见,黄牌警告;百分之四十则是红牌警告——下台,等等。类似的考察方法有其不科学之处。因为第一,考察目标不明确,甚至是与工作目标矛盾的。第二,这种指标是笼统的,它不分析群众是因为什么有意见、对什么有意见,表面看是尊重群众意见,实际上往往会迁就落后。第三,在有的情况下,这种考察方法的导向是错误的,它容易伤害坚持原则、认真工作的同志,诱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使得干部变得束手束脚,谨小慎微,惟恐失去选票。现在有的干部不在工作上下功夫,专在搞关系上使力气,专挑那些不得罪人的工作做,把得罪人的事推给别人,美其名曰:“多栽花,少栽刺。”这不能不说与类似的导向有关。
  看来,考察干部要重视群众意见,也要重视“业绩”。敢于坚持原则、坚持改革,而又有“业绩”的干部,尽管一些人有意见,也比那些工作平平的“老好人”要强;勇于承担稀有资源分配工作的,尽管要得罪人,只要他出于公心,尽可能地做到公正,他同样有工作业绩。工作业绩,对被考察的干部是一种客观的、公正的尺度。工作业绩,应把敢于、勇于工作的干部同那种奉行“好人主义”和“多栽花,少栽刺”干部分得一清二楚。工作业绩是一个合格的干部应该向党和人民交的答卷,我们的每个干部,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说,也都有一个“角色选择”的问题。用自己的行动,创造与我们时代相配的业绩,不辜负所肩负的重任,这是正确的角色选择;反之,是错误的选择。我们应该进一步强化重在业绩的导向,树立重在业绩的社会风气,以使更多的领导干部更加大胆地秉公办事,更加大胆地严格管理,使那些在角色选择上不正确或不甚正确的干部转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如果这样,就会在更加积极的意义上,促进“群众意见”和“工作业绩”的统一,我们的社会运行,就会增加许多良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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