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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周刊发表田纪云文章 正确认识和对待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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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9
第2版(经济)
专栏:

  《瞭望》周刊发表田纪云文章
  正确认识和对待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29日出版的《瞭望》周刊第13期,发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的文章:《正确认识和对待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文章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同公有制经济是共同发展的关系,而不是谁优谁劣、谁高谁低、互不相容、互相排斥的关系。我们不能只强调公有制经济而不讲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也不能只强调后者不讲前者,否则都会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都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这种主体地位主要是指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是指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企业,又包括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我看,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生产力水平参差不齐的国家里,必然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公有制经济也好,非公有制经济也好,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担心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会对公有制经济造成损害,是没有必要的。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很可能要走股份化或股份合作化的路子。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是规模经济的需要,是企业在市场求得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当然有些行业,如卖大碗茶的、理发美容的、修修补补的、搞手工艺品的、接骨按摩的、开个中医门诊部的,等等,可能永远是个体经营,但这丝毫不影响社会的性质,我们不也正需要这样的拾遗补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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