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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响红色警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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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4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拉响红色警报
  王广祥 张昌建
  1月28日22时许,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中路北侧的川丐大酒店内,突然升腾起滚滚浓烟,熊熊烈火烧红了整个店堂,又一起不该发生的火灾在繁华的商业区发生了。
  川丐大酒店的这把火,起源于厨房内的一只油锅,厨师擅离岗位,明火引燃沸油后蹿上屋面可燃物,整个店堂瞬间成为一片火海,邻近的副食品商店和摄影彩扩部也遭到厄运。
  经过消防官兵奋力扑救,川丐大酒店的大火虽然于23时21分扑灭,但年初以来该市频频发生的火情却令人揪心。不到一个月时间,该市大小火灾就发生了59起,直接经济损失已逾400万元,超过了去年全市火灾经济损失的一半以上。
  频频发生的火灾,一次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烟花爆竹制售业,是消防隐患最大的行业之一。
  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制售烟花爆竹必须多证齐全,并需要起码的安全保障。可南通市西部一些“好汉”就是不认这个理,干此非法营生的地下作坊层出不穷。
  尽管执法部门多次严厉查处,尽管年年都有人爆炸身亡,却仍有不少要钱不要命的“英雄”铤而走险。
  市公安部门刚刚召开了安全现场会,常青乡圩岸村8组就传来一阵巨响,村民陈玉华夫妇被炸得四分五裂,祸首仍是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用的原药。虽然此前公安消防部门曾传讯警告过他们,没收了他们的原料和生产工具,可没过几天,财迷心窍的陈玉华夫妇又偷偷重操旧业。对他们的死,谁都认为不冤,只是苦了留下来的5岁孤儿。
  烟花爆竹属于特殊商品,即使合法企业生产,税收额也要达30%以上。
  为了牟取暴利和逃税,该市西部某些乡村非法制售一度成风。地下作坊如此,一些打着集体招牌的厂家也不例外。有的承包给私人蛮干坐收管理费;有的与安徽、江西一些非法厂商勾结,大量制售伪劣烟花爆竹。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些人连自己的性命也置之不顾。
  有人说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特有的喜庆物品。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离不开这“宝贝”;有人说它是祸根,既扰民又易引发火灾,必须明令禁放。君不见,上海一户人家迎娶新娘子时,爆竹落在新人头上,当场香消玉殒。南通市也曾发生燃放爆竹将新娘、新郎炸得面目全非的惨剧。看来,在从严处理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同时,禁放才真是最佳选择了。
  如果你是消费者,跨入人流涌动的商场时,你是否考虑过这家商场是不是建有完备的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警,自己如何才能逃生?
  也许有人认为这话不太吉利,商家更是忌讳这种事,但记者不得不写写这个话题。毕竟商场是人流最密集的地方,一旦起火,人命关天。
  《消防法》明文规定,各类商场应留有宽敞的安全通道,完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筑各种营业工程必须首先向消防部门报告设计图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更不得投入营业。违者都要追究法律责任。问题是,不少商家宁可在外观装潢上一出手就是成百上千万,消防投入却舍不得花一个子儿。有的根本不报经消防部门审核,就擅自违章装潢。
  如东、海门两家华联商厦在建造过程中,既不向消防部门申报方案,也不考虑消防设施,未经审核验收就匆匆迎客。结果是一家开业后9天起火;一家开业后28天冒烟。两起火灾,损失甚巨。
  南通市消防支队防火处的同志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启东市的招商城如果先期投入三四十万元完善消防系统,就不至于造成后来一把大火烧去几百万元的损失,加上赔偿业主的数百万元和后期整改花的大量经费,教训真是太深刻了。
  去年12月24日,南通市消防支队就该市存在的重大火险隐患发出通报,要求39家单位限期整改。这些单位共同的问题是:要么在建设时没有安装消防设施,要么未经消防部门消防审查合格,种种隐患随时可能引发火警。
  面对当前日趋高发的火灾形势,面对部分单位和个人无视消防安全的麻木心态,南通市消防支队负责人大声疾呼:希望有关单位的领导能在火险警报面前清醒起来,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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