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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猴镇对中小学生乱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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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4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刘猴镇对中小学生乱收费
  1998年秋季开学前,为防止教育乱收费,湖北省宜城市物价局根据《价格法》和湖北省有关规定,详细公布了《教委系统合法有效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规定,农村小学生收费为129元,中学1—2年级为284元。而我们山区刘猴镇实际收的是:小学生每人272元—287元,且一律不开票不发卡,中学生一年级515元,二年级507元,分别多收近150元和200元。群众对此意见极大。
  去年10月26日,刘猴镇刘猴村村干部和小学校长强行要求村小学的30多名学生回家拿钱,孩子们哭着被赶回了家。该村村民将此情况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新闻单位进行了反映。宜城市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到刘猴村、刘猴镇进行了调查。然而乱收费问题至今未作任何处理。
  湖北省宜城市刘猴镇刘猴村村民 杜朝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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