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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行政领导列席人大常委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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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24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河南行政领导列席人大常委会议
  针对一些政府部门组成人员不按时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现象,河南省政府最近发文作出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认识列席同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重要性,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自己的工作全面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按照人大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文件规定各部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必须是一把手。一把手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列席会议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到会,但会前必须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征得同意。
  同时还规定,各部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事先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汇报材料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精心准备,实事求是,并严格审核把关,决不允许敷衍了事。
  (柴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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