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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3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1997年3月,曾牵动众人之心的女中学生贾国宇诉北京国际气雾剂公司和春海餐厅赔偿案,即“卡式炉爆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图为开庭现场。
  由于此案涉及精神赔偿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曾引起不少新闻媒体的关注。法院依法判决生产卡式炉燃气罐的厂家赔偿贾国宇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费27万元。
  这是我国首起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精神损害给予高额赔偿的审判。该案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文字、图片由最高人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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