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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号认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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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2
第4版(要闻)
专栏:现场短新闻征文

001号认定书
本报记者赖仁琼
4月1日下午2时30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支队公开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志着北京公开处理交通事故的开始。
今年3月23日22时15分,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建筑公司司机路书增驾驶“红叶”牌旅行车在西单路口由西向北左转弯时,遇北京泛美国际货物储运公司司机彭超英驾驶“蓝鸟”牌小客车由东向西驶来,彭超英的小客车右前部在刹车过程中与路书增的旅行车右后部刮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经事故现场勘察及调查,办案人吴文凯当场宣读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001号:路书增转弯时未避直行车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彭超英驾车通过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故应负次要责任。
据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丁宝生介绍,今天,北京18个区县都分别对交通事故进行了公开认定处理。这是北京警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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