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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的职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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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6
第2版(经济)
专栏:小资料

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的职责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在去年机构改革中设立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并向国家出资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稽察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程序性稽察。
重大项目稽察办的职责和任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进入,对项目审批程序、勘察设计的质量、开工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及概算控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项目建设单位领导班子的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对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信誉进行评价;三是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等。通过稽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整个项目建设的监管水平。
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与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的不同之处在于,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由国家计委派出,稽察对象是已竣工和在建的国家出资重大项目,目的在于加强对国家出资项目建设的监管。而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由国务院委派,稽察对象是处于生产经营阶段的国有企业,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进行监督稽察,目的在于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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