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阅读
  • 0回复

北京市法院开展“执行年”活动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市法院开展“执行年”活动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报北京4月5日讯记者颜世贵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动员大会,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年”活动,全面加大执行力度,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高院今天提出,今年新收案件除应依法中止执行的案件外,原则上应在执行期限内执结。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比例为:各区、县法院和北京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应达到80%以上;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应达到70%以上。在开展“执行年”活动中,各级法院对被执行人首先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他们自动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要坚决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搜查、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干扰执行活动、侮辱执行人员、拒绝协助法院执行的法定义务协助单位和行为人,要坚决采取制裁措施。各级法院必须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