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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社会之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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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7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举社会之力
章雯
前不久,团中央联合中央综治委、高法、高检、公安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委在全国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那些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这是动员社会力量,及时有效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促进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又一重要举措。
众所周知,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关心、教育和培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7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下,全社会共同努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还很多,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对此,社会各界要齐心协力,努力为青少年做好事、做实事;构建社会化青少年维权网络,逐步实现青少年维权的有形化、规范化、系统化;向那些荣获“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以及“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优秀)公民”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挺身而出,坚持正义,为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培养“四有”新人这项利在当今、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创造新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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