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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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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警世钟

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
肖义舜
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科学而合理地解决这一课题,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则是重要的一环。
在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江泽民同志强调,“在青少年中加强法制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带有长远性、根本性的工作,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把青少年列为普法的重点教育对象之一。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教育、司法行政、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在联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将“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而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条件是公民素质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其基础在于抓好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通过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引导他们从小学法、知法和守法,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宣传法律的威严和触犯法律要承担的后果,提高青少年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知道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要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明是非、识善恶、辨美丑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良文化的侵袭,约束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恪守社会公德,树立远大理想,最终做到减少并预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和跨世纪的建设者,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关系到把什么样的中国带入21世纪的大问题。
当前,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提高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认识。其次,应建立一套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以司法行政机关、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为主、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同时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自觉学法用法,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制观念,进而将法制观念再转化为守法护法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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