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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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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9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行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报讯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使广大工商企业避免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动荡而遭受的汇率风险,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银行决定从1999年4月1日起,将远期结售汇业务种类由9个增至13个,最长期限由4个月增至6个月。
据中行有关人士介绍,凡在中行开立账户的境内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外商投资企业等,均可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必须按照实需原则。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共5种:美元、日元、欧元、马克、港币;远期结售汇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择期。固定期限从7天至6个月分为13种期限。择期交易期限由择期交易的起始日和终止日决定。(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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