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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天平无愧——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屠美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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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征文

于天平无愧
——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屠美莉
王列宾
“喂,屠美莉法官吗?不好了,有50多名民工持刀闯进牧场场部闹事,扬言今天拿不到工资,就要杀牛甚至伤人,怎么办?”
“王场长,你们要保持冷静,避免与民工发生冲突,我马上动身赶来。”
“什么?你亲自赶来!路上至少3个小时,难道你不下班了?明天又是双休日……”
“……”屠美莉摆了摆手,“这你就别管了。”
在不停颠簸的车厢里,屠美莉为这起合资合同纠纷陷入了沉思。前年,原告澳大利亚克莱扬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燎原农工商总公司签订合资合同。原告按合同规定投入百头种牛和全部资金,然而被告却将原告投入的资金挪作他用,致使合作经营无法开展。此时,牧场基础建设业已完工,但原告已无力支付民工的工资。民工们在多次催讨无着的情况下便使出急招,要杀牛,卖牛抵付工资。孰不知这些牛是引进的优良种牛,每头价值2万多美元,若被宰杀损失巨大。为此,原告提出诉讼保全,要将牛迁往它处。
当晚8时30分屠美莉一行赶到牧场。见法官来了,情绪激昂的民工们依仗人多势众,哄闹起来。屠美莉立即召集原、被告及民工们进行协商。原告迫于种牛的安全,答应当月底支付10万元,余款分三次在3个月内付清。但民工不依,一致表示今天不拿钱出来,不允许将牛牵走。
由于屠美莉患有腰椎间盘凸出症,长时间站立使她腰腿疼痛难忍,额头上已冒出密密的汗珠,她感到实在难以支撑下去了。但为了防止事态扩大,妥善解决好眼前的纠纷,她以顽强的毅力坚持着。为了减轻腰椎载重,减少痛苦,她请人搬来桌子,手撑着桌面站在台阶上,耐心细致地帮助民工解除思想疙瘩,告知民工们,法院会督促资方履行付款义务的,并指导他们应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民工们见法官不是资方的“代理人”,而确实在帮助他们实现权利,便听从了屠法官的劝告,让法院履行公事。这时已是次日凌晨2时。凌晨5时,她又不顾劳累冒着细雨来到车站,护送种牛装车离开。为此,屠美莉累倒了,因受伤寒病了一场。
不久,经她努力,这起难案顺利审结。这样的事例,对于屠美莉来说可谓是不胜枚举。
屠美莉是上海市第一中院经一庭第四合议庭审判长。该院建院以来,她每年结案数都名列全庭榜首,并且平均超额完成工作指标的一倍以上,去年更是高达267%。从1995年至今,她审理的420起一审经济案件全在审限中结案,且无一错案。为此,她年年荣获“一级办案能手”及“二等功”以上的嘉奖。去年,她又被评为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市十佳“三八”标兵,市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各项荣誉。在上海市2000多名女法官中,她可说是最出色的法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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