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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忠于职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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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领导干部要忠于职守
斯雄
在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中,对林世元等5人的玩忽职守罪进行的公开审理,对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尤其领导干部应该是一次深刻的教育。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观方面出自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它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放弃职守,不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职责;二是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马虎草率,敷衍塞责,严重不负责任。
理论上这些问题都很清楚,但到具体工作中,人们并不能都分辨清楚。比如,在庭审过程中,前分管副县长贺际慎等人及其辩护人都辩称,虹桥工程是作为上级领导的林世元亲自抓的工作,其他人不便过问和插手,或是自己虽然分管,上级给安排了别的工作,因而离开了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出于对上级负责,执行上级的决定。因此,他们认为自己不能被指为玩忽职守。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模糊的认识在一定范围内相当普遍地存在。下级服从上级,这本身并没有错。但是,上级并不就特指某个领导,当明知上级的决定不符合原则时,是坚持真理,和上级阐明观点,讲清道理,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情况,还是听之任之?法庭的宣判给了我们明确的答复,林世元等4名被告被定性为放弃职守。这也给我们的干部敲响了警钟:在原则问题上,不能作丝毫妥协和让步,既要对上级负责,更要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当然,坚持原则,是需要勇气的。如果考虑个人的得失太多而放弃职守,以为天塌下来有领导顶着,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到一边,那终归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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