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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亮这盏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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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7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社会视点

他们也是父母所生,他们也是我们统称为“小太阳”中的一员,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受着同样的教育,有着同样的幻想和期待。同样的事情使他们烦恼,比如升学,比如就业……但是,他们的父母分开了,于是,他们就有了另一个“标签”——离异家庭子女。燃亮这盏灯
吴宝丽据有关部门统计,1990年,我国有34万对夫妇离婚,1997年,这个数字翻了近两番,达到119万对,这意味着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单亲家庭诞生。
据估计,目前我国的离异家庭子女已达千万。
另一项统计还表明,80%的单亲家庭是由母亲和孩子共同组成的。
他们的处境和困难已成为我们社会无法回避的现实,如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1998年9月11日,15岁的半盲女孩姚彬因离异父母双方相互推诿对她的抚养责任,愤而从法院五楼平台跳下,幸得众人相救,才没有过早离开她早已厌弃了的世界……
双胞胎姐妹小兰和小红,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的离异打碎了她们所有的美好梦想,姐姐随父亲生活,可她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给抛弃了。于是她变得偏激,做出愤世嫉俗的样子,进而又学会了打架、旷课,多次违反学校纪律,直至最终被学校开除,流落到社会上,一步步走向堕落。而妹妹跟着母亲靠微薄的收入度日,生活拮据,终因承受不住家庭生活的艰辛也参加到犯罪团伙中来。姐妹二人伙同另一个少女以“交朋友”为名专门抢劫与之年龄相仿的在校男生。在她们的犯罪经历中,她们曾经为了抢劫少量钱财而残忍地用带钉子的木棒将一名男生打得遍体鳞伤。
北京一所普通中学的初三某班,共有学生52人,其中单亲家庭的孩子就有19人;而丰台区一所工读学校,某班19名学生中,父母离异者达12名之多。
事实证明,不健全的家庭,很容易使孩子的内心变得脆弱而易受伤害,进而形成人格的扭曲。二
自杀,自暴自弃,用暴力报复亲人、报复社会,越来越多的恶性事件与单亲家庭子女联系在一起。离异家庭子女必然生活在自卑、任性、冷漠和孤僻的阴影下吗?
专家说:不然,他们和其他所有孩子一样,仍具有聪颖可爱的天资、活泼天真的本性、好学上进的心愿、喜交朋友的心理……
社会学家们的调查也表明:从总体上看,正常与非正常的家庭结构,对受教育者的学习成绩和品德表现并不产生统计学意义上的差异影响。这说明非常态的家庭并不意味其家庭教育必然存在许多困难或不利条件;而正常完好的家庭在子女教育上的优越性也只是相对的。
因此,离异家庭子女能否形成健全健康的人格很大程度上由家庭、社会周边环境来决定。而单亲家庭中,母亲的影响是最关键的因素。女性天生就有爱子情结,这促使她们在离婚过程中常常主动要求抚养孩子,而根据孩子的生理、心理特点,法院也往往将孩子判给母亲抚养。
这样做虽然保护了离婚妇女的子女抚养权,但超出以往数倍的责任和压力却是单亲母亲们始料不及的。长此以往,她们不但自己不能很好地生活,而且还殃及到孩子的健康和发展。
社会学专家及妇女研究学者都把单亲母亲列为“脆弱群体”。香港临时市政局议员、紫荆社主席周洁冰女士不主张把单亲家庭作为不幸家庭、破损家庭或问题家庭看待,她认为,树立起女性独立人格的单身母亲完全有可能使单亲家庭成为正常、健康和文明的家庭。但是,单亲家庭确实存在着特殊困难,因此,社会应形成救助系统或支持网络予以帮助。
在广州,许多街道成立了妇女读书班、妇女自理会、妇女心声站,给单亲母亲提供了一个可以一吐为快的天地。
三人们的关爱,社会的理解,的确可以减轻单亲家庭的精神痛苦,但要使单亲家庭能像其他家庭一样正常、幸福地生活,还要依靠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持。
从1997年6月开始,新加坡所有想离婚的夫妇都必须向当地家事法庭提出一份详尽规划孩子未来的计划书,这项被称为“育子方案”的新措施,要求把夫妻双方离婚后应对孩子负的责任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离婚申请获得批准的先决条件。
该项“育子方案”非常具体,其中包括孩子的监护权如何行使,孩子将入读哪一种或哪一所幼儿园、学校。离婚后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享受的权利。如教育、经济、探望、辅导等。计划书除载明孩子的详情外,还要附上父母的资料,如是否患有严重病症或残疾,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吸毒史等。鉴于离婚后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能更多地介入孩子生活,方案通常也要求列入他们的基本情况。
在我国,目前已形成对未成年人保护较系统的立法,其中包括:宪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教育法、母婴保健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刑法以及相关诉讼法等。它们从各自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的生存权益、发展权益和司法权益等都作出了严格的保护性规定。各级法院设立的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少年法庭已达3000多个,审判人员和特邀陪审员均超过万名。
自1994年司法部提出建立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已有20多个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并运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不仅在以上多部法律中有所涉及,同时,妇女权益保护法更有完整的法律规定。
但是,有关专家指出,有关未成年人和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规定仍较笼统和泛泛,缺乏可操作性。专事研究婚姻家庭法律的北京大学副教授马忆南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在我国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现行法律中,是最薄弱的部分。
另有专家指出,针对目前离婚率不断上升的趋势,增加对离异家庭子女和单亲家庭的法律保护规定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启动社会保障体系给予单亲家庭以更多的支持也是非常急迫的工作。
让我们点一盏灯,一盏温情和暖意的灯。照亮他们未来的路,也照亮我们的良知和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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