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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输网络重复建设堪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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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08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传输网络重复建设堪忧
本报记者傅丁根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电信事业的发展,各地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也得到快速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地方在网络建设中,自成体系独立建网,造成有线广播电视网重复建设,使国家资源和资金严重浪费。
1998年9月15日,江西省宜春地区广播电视局向地区计委提交《关于建设宜春地区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的立项报告》。9月30日,地区计委作出批复,同意建设宜春地区广播电视传输网,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地区至县市光缆线路总长528公里,投资2500万元;设备投资1500万元。如果加上全区10个县市的县市内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建设,还需投以巨资。以高安市为例,根据《高安市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光缆联网工程可行性分析报告》,全市24个乡镇的广播电视传输光缆联网工程总投入需要资金2339万元。据此推算,宜春地区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网的建设总投资,当在2亿元以上。
记者日前在320国道南昌至宜春段看到,广播电视传输光缆线路正在紧挨着电信部门的架空光缆线路打洞、立杆、架线、挂缆施工。广电光缆杆路,凡可与电信杆路并行的,基本上都与电信杆路并行,有的甚至比肩而立(如图:左侧为电信杆,右侧为广电新架杆,摄于上高县敖阳镇狭山口)。
由于部分广电杆距电信杆过近,宜春地区电信长途线务局曾在1998年12月18日函告宜春地区广电局,要求双方杆路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确保线路安全,并推倒了几十根广电部门新立的间距过近的电杆。但不久,被推倒的电杆基本上又在原处立起。电信部门有关专家对记者说,广电杆与电信杆净距过近,一旦发生倒杆事故,不但可能中断一方的传输,而且可能造成另一方传输同时中断,所引起的严重后果,谁也负不起责任。
目前,电信部门早已建成了完善的国家通信主干网。据了解,宜春地区1993年就在全省率先实现地区至县市通信传输数字化、光缆化。到去年底,宜春地区已建成使用的地区至县市、乡镇的光缆传输网总长达2735公里,光缆及光电传输设备总投资6645万元,加上已通至部分行政村的光缆及光电设备,光缆总长达3000多公里,总投资1亿多元。
有关人士指出,上述这些电信设施完全可以满足包括有线广播电视信息在内的地区——县(市)——乡镇图像、语音、数据及信息高速公路传输的需要。即使需传输至全区各行政村,也只需要增加少量投资即可。放着现成的国家主干通信网不用,新起炉灶另开张,花费国家的(归根到底是老百姓的)巨额资金去建一个自成体系的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纯属重复投资,实在令人费解。
编后
为了切实避免有线广播电视网重复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去年曾下发通知,要求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管理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成立企业化的广播电视传输公司,接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不得进行行政干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要搞好与国家通信主干网、专用电信网和新建网的衔接和协调,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切实避免重复建设。各级地方政府均不得自行批准新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项目,确需新建的,要严格按程序上报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审批。江西宜春地区的作法,明显有悖于这些规定,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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